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县**城乡供水一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二次) | ||
品目 | 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服务/水利设施类**服务 | ||
采购单位 | **省**市****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23日 17:4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6月24日至2024年06月2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省**市平**兴云****广场A座13层)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7月15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省**市平**兴云****广场A座13层) | ||
预算金额 | ¥13349.97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碧华、高志刚、陈亚玲、莱建玲、叶梅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51-****333、152****8768 | ||
采购单位 | **省**市****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县**西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范先生139****5837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平**兴云****广场A座13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碧华、高志刚、陈亚玲、莱建玲、叶梅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城乡供水一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13349.97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下的“建设-运营-移交(BOT)”运作方式,中标投标人(社会资本方)与****、政府出资代表共同签订《特许经营初步协议》,约定其在规****公司,****政府出资****公司,****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在项目**期内取得经营性收入,以回收其投资成本、运营成本及合理回报。在运营期间可以向**县工业企业提供供水服务,收取****公司收入来源。特许经营期满后,政府收回本项目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政府或政府指定单位,具体以《特许经营协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县**城乡供水一期工程项目特许经营社会资本方采购。中标后,社会资本方应按《****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输水管道工程、净水厂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供电设施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交通工程等。
建设地点:**县东**镇、武灵镇、落水河乡
服务范围:**县**大数据产业园、京东集团华北(大****数据中心基地、 抖音数据、****园区,****园区发展壮大引进或新增企业等工业企业用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服务地点:**县
本次采购共1包,投标人对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特许经营期暂定为32年(以中标结果为准)。其中建设期暂定2年(****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之日起算),运营期暂定30年。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3.1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4)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禁止的其他情形。3.2资质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根据以上文件,若中标人有能力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相关服务,可不再进行二次招标,项目公司可直接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中标人承担工程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相关服务。但投标人施工建设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和无在建项目承诺书。3.3.财务要求(1)投标人净资产状态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投融资能力。(2)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报告或企业年报;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净资产平均数≥人民币1亿元,且资产负债率应≤80%;企业成立年限未满三年,根据实际成立年限满足即可。(3)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金****银行资金证明,以下要求满足:a.银行授信可用额度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有效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或“金融机构贷款意向书”或“其他融资方案”等一项或多项累加≥7千万元;b.银行或金融机构出具的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30日内的存款证明≥1千万元。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财务要求由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3.4业****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作为控股人或参股人至少有一项供水工程(含在建)项目投融资或运营业绩(以《投资协议》或《PPP项目合同》或《特许经营协议》的签订时间为准,须体现项目名称、规模、签字盖章等证明材料内容扫描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该业绩由联合体成员一方提供。3.5信用情况(1)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对投标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罚期未满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2)对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将被拒绝。3.6.联合体投标要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应制定牵头人或代表,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项目招标、开标、投标等一系列工作;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协议,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成员方的出资比例、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权利和义务等,联合体成员方最低出资额不得为0;联合体协议随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4日 至 2024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市平**兴云****广场A座13层)
方式:现场获取(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5日 09点3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5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省**市平**兴云****广场A座13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二)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文件要求,本项目积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民营企业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5%。
(四)本项目概况补充说明
1、预算金额:13349.97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2669.99万元,占总投资比例:20.00 %,项目融资:10679.97万元,占总投资比例:80.00%);
最高限价:特许经营期上限32年;
2、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
本工程匡算总投资为13349.9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5615.36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4141.37万元,施工临时工程427.03万元,独立费用1157.83万元,基本预备费567.08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工程625.37万元,环境保护工程222.26万元,水土保持工程74.2万元,建设期利息483.9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5.52万元。
本工程总投资资金来源由2部分组成,分别为项目资本金和融资资金。其中:1)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由政府出资方代表与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比例分别为资本金的5%和资本金的95%;2)融资资金占总投资的80%,****银行贷款解决。
项目 | 金额(万元) | 比例 | 备注 | |
资本金 | 政府方资本金 | 133.50 | 5.00% | 来源于前期已支付费用或财政资金或出资代表出资 |
社会资本方资本金 | 2536.49 | 15.00% | 社会资本自有资金 | |
****银行贷款) | 10679.97 | 80% | ||
合计 | 13349.97 | 100% |
政府出资人代表资金来源为前期支付费用及财政资金,中选社会资本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公司成立后以双方共同认缴 100%****公司注册资本。
3、主要需求和产出(服务)
到2026****园区建成后,工业用水量可达到292万m3,****园区用水量达到8万m3。本项目的实施可满足**大数据产业园、京东集团华北(大****数据中心基地、抖音数据、****园区工业企业年300万m3用水需求。
4、特许经营实施方式
本项目采用纯使用者付费的BOT模式运作(建设-运营-移交)
具体运作方式为:
由实施机构通过公开竞争程序选择社会资本方,实施机构、政府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签订初步协议,约定其在规****公司;
****政府出资****公司;
****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签订协议时同时提供用水企业用水申请或意向书;
项目公司依法依规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政府采用资本金注入方式给予投资支持的特许经营项目,应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在项目**期内取得经营性收入,以回收其投资成本、运营成本及合理回报;
特许经营期满后,政府收回本项目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政府或政府指定单位。
5、特许经营期限
特许经营期为暂定为32年(以中标结果为准)。(其中建设期暂定2年(****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之日起算),运营期暂定30年。建设期提前或延误,运营期不变)。
6、特许经营者的条件和选择方式
投标人应为依法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政府出****政府通过资本金注入方式给予投资支持的项目外,地方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公司)不得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含改扩建)项目的投标方、****公司股东;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时,****公司中控股。
特许经营者的选择方式为公开招标。
7、特许经营服务范围
特许经营范围包括:项目服务范围为**县**大数据产业园、京东集团华北(大****数据中心基地、 抖音数据、****园区,****园区发展壮大引进或新增企业等工业企业用水。
8、其他说明
项目建设期,****公司的融资给予必要及合理的配合和协助,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申请资金,以减少社会资本方融资贷款(包括但不限于:上级财政资金、地方配套资金等),但政府方不提供任何担保和承诺,政府对本项目不提供补贴运营费用。建设期因资金链中断,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均由中标社会资本方承担。
9、项目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
(五)投标人报名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连续三年(2021年1月1日至获取文件截止时间)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企业年报等材料2份,如果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后果自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省**市****
地址:**省**市**县**西街
联系方式:范先生139****58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平**兴云****广场A座13层
联系方式:张碧华、高志刚、陈亚玲、莱建玲、叶梅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碧华、高志刚、陈亚玲、莱建玲、叶梅
电 话: 0351-****333、152****8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