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无量山景区碑廊壁画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县石堡镇兴龙苑60号门面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04日 14时30分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无量山景区碑廊壁画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50,074.6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县无量山景区碑廊壁画维修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450,074.64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450,074.64元
1-1 | 其他专业施工 | 工程 | 1(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2,450,074.64 | 2,450,074.64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县无量山景区碑廊壁****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总局****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财政厅《****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2)《财政部 ****扶贫办****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3****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县无量山景区碑廊壁画维修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1)提供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6)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本年度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不限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本年度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9)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0)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严重主体失信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单,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1****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声明函格式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提供)。
时间: 2024年06月24日 至 2024年06月28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时间)
途径:**县石堡镇兴龙苑60号门面房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04日 14时30分00秒 (**时间)
地点:**县石堡镇兴龙苑60号门面房
五、开启时间: 2024年07月04日 14时30分00秒 (**时间)
地点:**县石堡镇兴龙苑60号门面房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注: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本公告特定资格要求提及的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一套,不接受扫描件,现场购买,谢绝邮寄。【请****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政府采购网****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名称:****
地址:****广场大街53号
联系方式:189****38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县石堡镇兴龙苑60号门面房
联系方式:189****975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崔盼
电话:189****9758
****
2024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