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购买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和重度残疾人住院护理津贴保险竞争性磋商采购更正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购买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和重度残疾人住院护理津贴保险竞争性磋商采购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原公告委托代理编号:ZX2024-CG013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3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7日9:3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原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相关标准:
保障项目 | 保障额度/年 | 赔付标准 | 保险费/人数 | |
意外伤害方案 | 意外身故 | 40000元 | 根据保险金额全额给付 | 90元/9067人/年 |
意外伤残 | 40000元 | 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给付保险金 | ||
疾病住院 | 3000元 | 先由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赔付,****公司承担,赔付比例为80%,首次投保等待期为30天,续保不受此限制 | ||
重大疾病 | 5000元 | 一经确诊,按约定金额给付保险金,首次投保等待期为30天,续保不受此限制 | ||
意外医疗(住院、门诊) | 10000元 | 先由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赔付,****公司承担,免赔额为100元,赔付比例为80%,最高不超过约定金额 | ||
护理津贴方案 | 疾病身故慰问金 | 10000元 | 首次投保等待期为30天,续保不受此限制 | 90元/4585人/年 |
意外住院津贴金 | 50元/天 | 单次住院以90天为限,年度累计180天为限 | ||
标段划分比例 | ||||
第一标段 | 总保费的百分之五十七点五(55%) | |||
第二标段 | 总保费的百分之三十七点五(35%) | |||
第三标段 | 总保费的百分之五(10%) | |||
中标人按中标标段划分比例向采购人签订承保合同。 |
”
现更正为:“第五章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相关标准:
保障项目 | 保障额度/年 | 赔付标准 | 保险费/人数 | |
意外伤害方案 | 意外身故 | 40000元 | 根据保险金额全额给付 | 90元/9067人/年 |
意外伤残 | 40000元 | 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给付保险金 | ||
疾病住院 | 3000元 | 先由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赔付,****公司承担,赔付比例为80%,首次投保等待期为30天,续保不受此限制 | ||
重大疾病 | 5000元 | 一经确诊,按约定金额给付保险金,首次投保等待期为30天,续保不受此限制 | ||
意外医疗(住院、门诊) | 10000元 | 先由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赔付,****公司承担,免赔额为100元,赔付比例为80%,最高不超过约定金额 | ||
护理津贴方案 | 疾病身故慰问金 | 10000元 | 首次投保等待期为30天,续保不受此限制 | 90元/4585人/年 |
意外住院津贴金 | 50元/天 | 单次住院以90天为限,年度累计180天为限 | ||
标段划分比例 | ||||
第一标段 | 总保费的百分之五十五(55%) | |||
第二标段 | 总保费的百分之三十五(35%) | |||
第三标段 | 总保费的百分之十(10%) | |||
中标人按中标标段划分比例向采购人签订承保合同。 |
”
三、疑问及质疑
1、本更正公告为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2、供应商认为本变更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变更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2)地 址:**市**区高山背路25号
(3)联系人:廖晖
(4)电 话:0735-****7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2)地 址:**省**市**大道与郴江路交汇处温福特公寓1012房
(3)联系人: 王娜
(4)电 话:186****9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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