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21 16:53
****环境局**分局
关于**省**县七甲坪镇垭头**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和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省**县七甲坪镇垭头**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和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黔中大道与思源路****服务中心3楼
****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邮编:419600
联系电话:134****458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4年6月21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县七甲坪镇垭头村狮子溪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和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省**县七甲坪镇垭头村狮子溪组 (东经110度56分31.268秒,北纬28度59分32.864秒)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璟****公司 |
项目概况 | 设置采**面积70000 平方米,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可采**量389.5万吨,开采方式为台阶式露天开采,年开采规模60万吨,矿山服务年限为6.5年。**封闭式生产厂房1 栋,配套建设碎石生产线1条,生产13 籽、12 籽、05 籽等碎石产品55万吨/年、石粉产品5万吨/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种场地用地界线设计,减少开挖和占地;采取排水导流措施减轻水流对裸露地表的冲刷;****采石场的开采进程,采取自上而下、分层台阶式开采;规范开采作业,坚持边开发、边治理 ,对空闲的场地适时复垦,确保项目建设符合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矿山服务期满后,严格按照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实施生态修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开采区爆破扬尘采取喷淋降尘措施,对生产厂区和道路采取硬化措施。2.设置全封闭生产厂房,在一次破碎、二次破碎和筛分工序分别安装集气罩,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车间内设置喷雾装置,对无组织粉尘进行洒水降尘;3.设置半封闭成品棚,碎石、石粉应分类分区堆放并采取雾炮机洒水降尘;4.对排土场扬尘采取防尘网覆盖、雾炮机洒水降尘。5.设置洗车槽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运输车辆进入场地应低速行驶降低动力起尘。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在采**、厂区设置排水沟;排土场和生产区汇流的初期雨水、车辆冲洗废水等收集至1#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及车辆冲洗,不外排;采**汇流的初期雨水收集至2#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多余部分外排;生活污水经四格池处理设施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管理爆破工序,严防爆破噪声和振动扰民;对生产区高噪音设备进行隔声、减震处理,并加强设备保养维护,使机械保持最低声级水平;对破碎机、筛分机进行封闭处理;禁止夜间(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生产和运输作业。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五)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开挖剥离产生的表土运往排土场暂存,项目结束后用于采空区复垦回填;废机油、废液压油、 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至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