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太合食品有限公司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300MA3RF77Q5D | 建设单位法人:张抗震 |
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开发区 |
****开发区罗西街道****段路西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2-医疗废物处置、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3-N7723-固体废物治理 |
建设地点: | **省临****开发区 罗西街道****段路西 |
经度:118.16063 纬度: 35.03373 | ****机关:****保护局****开发区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5-31 |
**行审字〔2022〕2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0 |
10 | 运营单位名称:**** |
****1300MA3RF77Q5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300MA3RF77Q5D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923762W | 竣工时间:2022-07-2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5-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1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index.php?m=content c=index a=show catid=12 id=292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处理病死鸡70t、肉鸡检验不合格品52.5t,年产出油脂10t、肉骨料50t的生产规模 | 实际建设情况:年处理病死鸡70t、肉鸡检验不合格品52.5t,年产出油脂10t、肉骨料50t的生产规模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转运、化制烘干、压榨、油脂净化及暂存 | 实际建设情况:转运、化制烘干、压榨、油脂净化及暂存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废气。1、有组织:化制烘干废气密闭管道收集后经“冷凝+生物除臭措施”处理;压榨、油脂过滤废气由集气罩收集,未收集废气与其余无害化处理车间逸散恶臭采取车间密闭负压收集,两股废气一起经“二级水喷淋+生物除臭措施”处理;最后三股废气一并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2、无组织:未收集的病死鸡暂存、压榨、油脂过滤及暂存等工序废气采取加强车间通风、加强管理、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二、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处理站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混合,一起经市政管网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南涑河。三、噪声:项目产生的噪声设备主要为提升斗、化制机、螺旋输送机、卧式榨油机、导油泵、真空泵及风机、泵类噪声等。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震、隔声及消声等措施。四、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油脂净化(过滤)杂质、油脂澄清杂质、消毒剂废包装、污泥、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及生活垃圾等。其中油脂净化(过滤)杂质、油脂澄清杂质收集后于无害化车间暂存,外卖做有机肥料;污泥产生后回用至沼气发酵;消毒剂废包装、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气。1、有组织:项目化制烘干废气采取密闭管道收集+冷凝处理,不凝气与压榨、油脂过滤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未收集废气与其余无害化处理车间逸散恶臭采取车间密闭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水喷淋+生物除臭措施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2、无组织: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收集的病死鸡及肉鸡检验不合格品的暂存、压榨、油脂过滤及暂存等恶臭废气,采取加强车间通风及阻挡、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二、废水:本项目实际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车间地面消毒冲洗废水、设备及转运用具消毒冲洗废水、水环真空泵排水、二级喷淋除臭废水、化制冷凝废水及生活污水等,其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其他废****处理厂处理,处理后一并经市政管网进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南涑河。三、噪声:根据现场核查,项目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噪声源的位置,生产运行过程中对各类泵、风机等主要噪声源采取了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四、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油脂净化(过滤)杂质及油脂澄清杂质、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及生活垃圾等。油脂净化(过滤)及油脂澄清杂质经收集后外卖做有机肥料,污水处理站污泥产生后直接送至XR厌氧发酵罐进行沼气发酵,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经危废库暂存后委托****处理处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58.23 | 0.051 | 0 | 0 | 0 | 58.281 | 0.051 | |
19.07 | 0.011 | 0 | 0 | 0 | 19.081 | 0.011 | |
0.422 | 0.0001 | 0 | 0 | 0 | 0.422 | 0 | |
2.886 | 0.0003 | 0 | 0 | 0 | 2.886 | 0 | |
1.477 | 0.0013 | 0 | 0 | 0 | 1.478 | 0.001 | |
1320 | 161.9 | 0 | 0 | 0 | 1481.9 | 161.9 | / |
0.0132 | 0 | 0 | 0 | 0 | 0.013 | 0 | / |
0.678 | 0 | 0 | 0 | 0 | 0.678 | 0 | / |
0.0066 | 0 | 0 | 0 | 0 | 0.007 | 0 | / |
0 | 0.0045 | 0 | 0 | 0 | 0.004 | 0.004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综合废水处理设施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1中B等级标准限值、《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三级标准****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 ****处理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其他废****处理厂处理,处理后一并经市政管网进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南涑河。 | 委托******公司开展验收监测,pH范围为7.1~7.3,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动植物油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2mg/L、25mg/L、4.7mg/L、0.274mg/L、0.87mg/L、0.45mg/L、0.35mg/L,粪大肠菌群数平均浓度的最大值为330MPN/L。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无害化处理废气治理设施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Ⅱ时段“非重点行业”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项目化制烘干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冷凝处理,不凝气与压榨、油脂过滤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未收集废气与其余无害化处理车间逸散恶臭采取车间密闭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水喷淋+生物除臭措施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 委托******公司开展验收监测,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平均排放浓度最大值及平均排放速率最大值分别为3.01mg/m3、0.005kg/h,硫化氢未检出,按检出限数值的1/2核算排放速率为0.000001kg/h,氨的平均排放速率最大值及臭气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004kg/h、724(无量纲)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油脂净化(过滤)杂质、油脂澄清杂质、消毒剂废包装、污泥、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及生活垃圾等。其中油脂净化(过滤)杂质、油脂澄清杂质收集后于无害化车间暂存,外卖做有机肥料;污泥产生后回用至沼气发酵;消毒剂废包装、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油脂净化(过滤)杂质及油脂澄清杂质、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及生活垃圾等。项目油脂净化(过滤)及油脂澄清杂质暂存于无害化处理车间内,经收集后外卖做有机肥料;污水处理站污泥产生后直接送至XR厌氧发酵罐进行沼气发酵;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处理站**原有危险废物暂存间1座,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均委托****处理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污水****处理厂处理供热依托现有工程2t/h燃沼气蒸汽锅炉及1.7t/h燃气蒸汽锅炉,办公楼、供水、供电、危废暂存依托原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污水****处理厂处理供热依托现有工程2t/h燃沼气蒸汽锅炉及1.7t/h燃气蒸汽锅炉,办公楼、供水、供电、危废暂存依托原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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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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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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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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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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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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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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