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苍资规告字[2024]13号
****政府批准(苍政函〔2024〕43号),****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地块 | 宗地 面积 |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4875㎡,出让面积为34875㎡ | 宗地坐落 | ****体育场路以东、祥和路以南、**路以北 |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40年 | 容积率 | 1.8-2.1,容积率1.8为地块开发适宜值容积率,容积率2.1为地块控规上限值 | 地上总建筑面积 | 住宅和兼容的商业建筑面积之和≤62775㎡,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应大于等于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5%且不大于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 |
绿地率 | ≥35%,用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应予以保留 | 建筑高度 | ≤72米 | ||
建筑密度 | ≤27% | 保证金 | 9039.6万元 | ||
起始价 | 45198万元(不设底价) | 加价 幅度 | 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7月15日10 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年7月26日 10时00 分 | ||
备注 |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以及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 2、具体规划技术指****规划局拟订为准。 3、本地块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公共文化设施需沿路设置,建成后无偿****建设中心。 4、本地块建筑布局及风格最终以县国****领导小组会议通过审核为准。 |
二、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苍**范围内有闲置土地行为的、目前尚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均不得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com)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五、本次挂牌报名时间: 2024 年 7月 15日 10时00分至 2024 年 7月24日16 时00分。
六、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4 年 7月24日16 时00分。
七、本地块竞得人须负责代建地块周边体育河河流面积6621㎡****中心区28-2地块(公园绿地)4972㎡ 、代建苍****小学改扩建工程,代建项目由地块竞得人自行发包施工,建设验****建设中心。代建项目的建设要求、价款支付、违约责任、履约监管,验收移交等具体事项按照《县**心区28-1地块东侧规划体育河及28-2地块(公园绿地)建设工程代建合同》、《苍****小学改扩建工程全过程代建合同》执行
八、《县**心区28-1地块东侧规划体育河及28-2地块(公园绿地)建设工程代建合同》、《苍****小学改扩建工程全过程代建合同》内容条款****建设中心(联系人:朱先生,151****2059)。请有意向的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之****建设中心咨询,并全面阅读和充分了解《县**心区28-1地块东侧规划体育河及28-2地块(公园绿地)建设工程代建合同》、《苍****小学改扩建工程全过程代建合同》具体建设标准及要求,以免构成违约,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对《县**心区28-1地块东侧规划体育河及28-2地块(公园绿地)建设工程代建合同》、《苍****小学改扩建工程全过程代建合同》内容没有异议并全部接受。
九、本地块竞得人须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建设中心签订《县**心区28-1地块东侧规划体育河及28-2地块(公园绿地)建设工程代建合同》、《苍****小学改扩建工程全过程代建合同》,逾期未签订的,则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竞得人须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已签订的《成交确认书》、《县**心区28-1地块东侧规划体育河及28-2地块(公园绿地)建设工程代建合同》、《苍****小学改扩建工程全过程代建合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一、本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45198万元不包括地下空间出让价款,地下空间出让价款及利用要求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十二、本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纳入房票购买房源,竞得人须保证使用房票购房者与其他购房者享受同等待遇,具体房票****住建局(联系人:韩女士,联系电话:139****8369)。
十三、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出让不设底价,缴款方式: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50%的竞得价款,剩余地价款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缴清。
十四、联系方式
(一)、****(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一楼)
联系电话:0577-****8510 0577-****8526
(二)、****(灵溪**滨路188号)
联系电话:0577-****5669
****
****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