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名称 | 标的位于**区鸣沙路东翰林庭院3幢401号、501号、502号、503号、504号、505号、506号 商业 房地产整体公开拍卖 | ||||||
拍卖项目编号 | 24-61 | 拍卖机构 | ****拍卖行****公司) | ||||
公示起始日期 | 2024年6月12日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4年6月26日 | ||||
标的所在地区 | **市**区鸣沙路东翰林庭院 | ||||||
一、委托人承诺 | |||||||
本委托人现委托 ****拍卖行****公司) 在****交易中心对 位于**区鸣沙路东翰林庭院3幢401号、501号、502号、503号、504号、505号、506号商业房地产,房屋总建筑面积为955.98平方米(其中401号建筑面积为477.97平方米、501号建筑面积为72.02平方米、502号为68.12平方米、503号为64.76平方米、504号为60.30平方米、505号为104.94平方米、506号为107.87平方米)及以上房产分摊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法律、章程规定的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转让方简况 | |||||||
委托人基本情况 | 委托人名称 | ****财政局 | |||||
注册地(住所) | **市****中心 B2 区 | ||||||
法人代表 | 吴香荣 | ||||||
****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 / | |||||
三、拍卖标的简况 | |||||||
位于**区鸣沙路东翰林庭院3幢401号、501号、502号、503号、504号、505号、506号(房屋总建筑面积为955.98平方米)商业房地产。房地产配套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物及其应分摊的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包括可移动家具、器具、家电、机器设备等。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正****事务所****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06月11日 | ||||||
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 |||||||
拍卖条件 | 起拍价 | 人民币 ****400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按双方《竞买协议》的约定执行。 | ||||||
竞买注意事项 | 1、本次拍卖标的依据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需在竞买前实际勘察标的。 2、最终产权面积以办理产权过户时颁发的《不动产权登记证》所载面积为准。 3、本拍卖标的依据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不对标的存在的任何权利及质量瑕疵承担担保责任,拍卖人不对标的现状及相关权利文件上表述的差异承担责任,各竞买人须自行查看和自己甄别标的的相关资料。 4、拍卖人对拍卖标的因委托人未告知或者将来可能 出现的瑕疵不负有披露、告知义务,亦不为此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拍卖成交后,过户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由委托人、买受人各自承担,标的以往欠缴的水电费、采暖费、物业费等与标的相关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6、买受人对其所购得房产的处置,必须遵守****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 ||||||
竞买条件 |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法律认可的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 2、竞买人提交的书面竞买资料应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自然人身份证;(3)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交纳保证金的凭据;(5)本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 80万元 | ||||||
交纳时间 | 2024年6月26日17时前 | ||||||
交纳账户名称 | ****拍卖行 ( 有限公司 ) | ||||||
开户行 | ****分行营业部 | ||||||
交纳账号 | 120****185420 | ||||||
五、拍卖交易信息 | |||||||
拍卖交易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5日 | ||||||
拍卖交易说明 | 1.标的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各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其他拍卖****拍卖行****公司)。 | ||||||
交易方式 | 公开拍卖 | ||||||
展示时间 | 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6月26日 | ||||||
展示地点 | **市**区鸣沙路东翰林庭院 | ||||||
拍卖时间 | 2024年6月27日10时 | ||||||
拍卖地址 | ****交易中心 | ||||||
拍卖公告发布媒体 | **法治报、**回****交易中心网站 | ||||||
拍卖机构 | 拍卖机构 | ****拍卖行****公司) | |||||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马女士 | 联系电话 | 182****6426 | ||||
传真 | 0951-****543 | ||||||
重要提示 | 拍卖成交后,标的物交付以现场实物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