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4年5架飞机预付款和整机融资租赁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标的物参数:
2024年飞机预付款和整机融资租赁项目 | ||||
融资项目 | 融资金额 | 融资年限 | 融资比例 | 融资币种 |
2025年5架A321-271N飞机融资租赁采购项目 | 3.5亿美元 | PDP阶段+12年 | 100%(含PDP阶段) | 人民币 |
注: 融资金额分为: 1)预付款阶段总金额:1.411亿美元; 2)整机交付阶段尾款金额:2.089亿美元; 3)合计:3.5亿美元,其中整机交付阶段尾款金额为预估金额,实际融资额以空客飞机交付时飞机价格为准。 |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合同期限:一次性(自合同签订日期至协议终止协议)。
(六)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
2024年飞机预付款和整机融资租赁项目必须满足如下质量及服务要求:
1.投标文件应对融资租赁交易结构提出融资方案;
2.标的物价值的全额人民币融资服务;
3.供应商可就租金和利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为**航空保留提前还款的权利;
5.应确保在7月12日前完成项目内审,8月10日前完成首期放款(包括5架飞机已支付的预付款38,613,232.21美元和8月1日应付款11,900,573.72美元)。
(七)最高限价
本项目控制利率为:4.2%
二、报价企业(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连续正常营业5年以上(含)(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但若在前期采购中已提供此项资料且目前无变化的,可不再重复提供);
★2.****银行或经批****公司;
★3.供应商净资产达到1000万美元及以上;当供应商是为此次融****公司时,****公司净资产应达到1000万美元及以上;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未受到监管处罚,未发生重大负面事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至报价截至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罚记录;不存在影响合同履行的重大诉讼情况(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内容截图);
6.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报价;
8.必须有空客飞机相关融资租赁项目操作经验,并提供相关经验证明材料。
提供相应内容的承诺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其中标注★条目必须提供****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参与,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信息为准。
三、公示平台
本项目将通过**航空官方网站/阳光平台发布公告,供应商根据公告相关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我公司将会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后审并开展评审。
四、评审办法
1.评审办法: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评分最高者中标,若出现得分相同者,报价最低投标商为中标供应商,具体评分细则详见附件一。
2.评标过程遵循公平、公正、诚信、择优的原则。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方将重新发布二次公告并组织:
1)至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报价文件供应商少于2个的。
2****小组综合评判后否决所有报价的。
3.因若第一名中标供应商无法保障我司生产需求,则由第二名供应商进行补位。若成交单位放弃签订合同,可以采用顺延的方式,选定排名次之的服务商为新的成交单位。
注:详细内容要求及准备材料 详见附件:2024年5架飞机预付款+整机融资租赁项目招标文件
附件一:
**航空5架飞机预付款和整机融资租赁项目评分表
评分标准 评标因素 | 报价部分 | 商务部分 | 技术部分 | 总分 |
分值比重 | 95分 | 2分 | 3分 | 100分 |
报价部分
评分因素 | 分数 | 评分标准 |
报价综合成本 | 95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它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95。 报价综合成本包括利率、保证金、税费、手续费、回购金等报价因素按照预付款阶段1年+整机阶段12年综合测算成本。 |
商务部分
评分因素 | 分数 | 评分标准 |
****公司注册资本 | 1分 | 1、注册资本在1000万及以上:1分; 2、注册资本在1000万以下:0分; 【以营业执照为准】 |
财务审计 | 1分 | 2023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或2024年2-4****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有相关证明得1分,否则0分。 |
技术部分
评分因素 | 分数 | 评分标准 |
担保 | 3分 | 项目如需担保得分为0分,无需担保得分为3分 |
注:
(1)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或者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以上评分标准中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的,未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的不得分,请集中提供便于查阅,以防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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