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停车场(位****行政审批局以昌审批核字【2023】02号、昌审批核字【2024】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停车场交通设施类、****停车场监控、****停车场车牌识别类、****停车场路灯、****停车场其他材料、**县智慧停车云管理平台软件、指挥中心硬件部分。 2.1.2工程建设地点:****停车场(位)。 2.1.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1.4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特别提醒: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3.4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郝爱华、贾文涛0335-****069;招标人:刘晓刚0335-****597。 3.5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服务中心033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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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24 09:00至2024-06-28 17:00(**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7-1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市公共**交易网(https://www.****.cn/qhdggzy/)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县**镇一街后行57号 | 地址: | **省**市**区西港路185号 |
邮编: | 066600 | 邮编: | 066000 |
联系人: | 刘晓刚 | 联系人: | 郝爱华、贾文涛 |
电话: | 0335-****597 | 电话: | 0335-****069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公司****开发区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133********8010078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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