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局《关于2015****事业单位公开环境信息的通知》(平环发〔2015〕44号)文件要求,现将****环境信息公示如下:
一.企业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
2.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6********868939D
3.企业负责人:冯家良
4.企业地址:**省**市**县新窑镇柏家沟村
5.联系方式:0933-****187
6.隶属关系:****集团****公司
7.主要产品:煤炭
8.设计生产能力:150×104t/a
二、主要污染物及达标情况
1.主要污染物
COD(化学需氧量)、悬浮物、锅炉烟气、煤矸石、炉渣、监测分析废液、废机油、废油桶。
2.排放方式:
有组织排放。
3.排放口数量及分布情况:
(1)矿井污水排放口1个,位于矿井锅炉房西侧。
(2)锅炉废气排放口共1个,位于锅炉房。
(3)排矸场1座,位于工业场地东侧150m处的炭冒沟内。
4.污染物排放标准:
(1)煤炭废水排放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2限值要求,即主要污染物COD≤50mg/L;****生态环境厅关于****入河排污口设置准予许可决定书(甘环水体发〔2023〕7号)文件要求,矿井废水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进行检测。
(2)锅炉污染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
(4)废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 相关规定。
三、危险废物污染物防治责任制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环保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及记录。产品管理科、机电动力科、物资管理科、机电队等相关单位要建立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油桶、污水处理分析废液)产生环节记录、贮存环节记录、出库环节记录和委托利用处置环节记录;机电动力科建立各环节管理台帐,各使用单位建立各自的小台帐,****公司总的废机油、废油桶等台帐,做到台帐与记录相符、台帐与台帐相符、台帐与实物相符、台帐与联单相符。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如实记载危险废物的种类、形态、数量、产生环节、流向、贮存、包装(堆存)方式、转移情况等事项,严禁弄虚作假。
(2)机电动力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转移等有关资料。若申报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及时重新申报。
(3)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有关规定、标准定鉴别、收集、贮存危险废物,禁止混合收集、贮存性质不相容的危险废物,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贮存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容器、包装物等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4)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转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5)做好危险废物相关管理人员和从事危险废物收集、参与转移等工作人员的防护与培训工作。
(6)产生废机油、废油桶的单位及时将废油、使用完的空桶张贴危险废物电子****管理科进行统一贮存管理、填写完善记录台账,并于每月月底统计报送当月危险废物生产、贮存、利用等使用情况。
四、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1.污水治理设施
****公司****处理站现采用超磁分离处理工艺,处理能力4800m3/d,处理后水质达到中水回用标准,处理后的水全部回用于井下防尘、消防及综采、综掘设备冷却和地面绿化灌溉等方面。设备运行正常,水质稳定。
在线监测设****监测中心联网,设备运行正常。
矿井生活污水已接****处理厂****公司处理。
2.废气治理设施
****公司2台燃煤锅炉均配套了布袋除尘器+脱硫塔处理工艺,燃煤废气经处理净化后通过48米高的烟囱达标排入大气。
3.水土保持、固废治理方面
****公司矸石山位于工业场地东侧150m处的炭冒沟南西两侧沟谷内,我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矸石山综合治理工程》,着重采取了工程措施和植被填充措施两种治理方式,并于2013年11月20****环保局(平环发〔2013〕230号)《****煤矿矸石场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验收的批复》。
4.废水、废气、噪声、粉尘治理
全部严格按照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定期监测,并在网站上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保行政许可情况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环境影响评价 | ||
审批单位 | 批准文号 | 批准时间 | ||
1 | ****集团****公司新柏矿井(120×104t/a)技术改造工程 | ****保护局 | 甘环自发[2004]42号 | 2004.9.8 |
2 | ****0.6Mt/a选煤厂工程 | ****环保局 | 平环评发[2012]31号 | 2012.3.15 |
3 | ****处理站改扩建工程 | ****环保局 | 平环评发[2012]129号 | 2012.7.19 |
4 | ****0.6Mt/a****工程部分变更报告 | ****环保局 | 平环评发[2014]178号 | 2014.8.15 |
5 | ****处理站扩能改造项目 | ****环保局 | 平环评发[2015]253号 | 2015.8.18 |
6 | ****储煤棚工程 | ****环境局**分局 | 崇环评发〔2019〕5号 | 2019.5.16 |
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修订,于2023年11月10****环境局**分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
七、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情况
主要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COD、氨氮、其他特征污染物(汞及其他化合物,烟气黑度)等。
排污登记编号:916********868939D002W。
有效期限:自2023年11月13日至2028年11月12日。
八、取水许可情况
取水地点:**省排**市**县新窑镇柏家沟村(矿井涌水中水自来水)。
取水类型:地下水。
年取水量:37.06万立方米。
取水用途:工业用水、生活用水。
取水许可证编号:B620823G2021-0018
有限期限:自2021年8月2日至2026年8月1日。
九、检测情况
按上级环保部门规定,****煤矿主要污染物检测方案,定期对废水、废气、噪声、矸石山、土壤以及工业站在线监测比对进行检测,并公示。
下载****环境信息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