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公司****公司
对******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公司
所在地:**市**区**路二段3号
债权总额:446.17万元(利息截止日期:2024年5月31日)
受****委托,****聘****银行****公司风险资产******公司项目的管理和处置工作,债权本金余额合计 130万元,截至2024年5月31日,利息合计316.17万元,债权总额446.17万元(利息计算以司法认定为准),贷款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抵押物为位于**区**路二段3号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497.3平方米;**区**路二段3-19号房屋458.32平方米;**区**路二段3-18号房屋71.82平方米;**区**路二段3-12号房屋68.25平方米;**区**路二段3-10号房屋23.4平方米;**区**路二段3-20号房屋362.5平方米;**区**路二段3-5号房屋75.46平方米;保证人为赵树滨、高丽君。该债权处于执行阶段。
债务企业概况
******公司成立于1999年5月5日,注册地址为**市**区**路二段 3 号,企****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50万元,法定代表人赵树滨,公司经营范围为钢材、水泥、五金、饮水设备、厨房设备、机电设备(除九座以下乘用车)、水暖器材、照 明器材、摄像器材、通讯设备、化工产品(除危险品)、服装销售;设计、制作国内各类广告。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工商登记状态为吊销,未注销。
保证人概况
赵树滨,男,满族,1967年07月21日出生,住****市**区东一里163-52。
高丽君,项目所涉执行裁定【(2007)锦执一字第00110号】中明确高丽君系被执行人之一。
抵质押物概况
抵押物1为位于**区**路二段3号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497.3平方米,权证号:**国用(2003)字第****015号】,使用权类型:租赁;
抵押物2为**区**路二段3-20号办公房产【面积:362.5平方米;所涉权证:房权证字第****852号】处于2层,正在出租,目前为私人影院使用;
抵押物3为**区**路二段3-18号办公房屋【面积:
71.82平方米;所涉权证:房权证字第****849号】,位于一层,****干部局使用;
抵押物4为**区**路二段3-12号办公房屋【面积:68.25平方米;所涉权证:房权证字第****850号】,位于一层,由金彭电动三轮车使用;
抵押物5为**区**路二段3-10号23.4㎡办公房屋;所涉权证:房权证字第****851号,由台铃电动车使用。
抵押物6、7为**区**路二段3-5号、3-19号房屋,两处房产已经拍卖偿还债务。
诉讼情况
该项目处于执行阶段。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项目抵押物价值较高,地理位置较好,有较高的投资价值。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4年6月24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7个工作日有效。债权转让时,债权金额、抵质押物等资产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债权转让时实际状况和司法确认金额为准。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债务减免、债务重组或其他处置方式。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24-****0263
传真:024-****0303
通讯地址:**市**区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110004
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24-****0275
中国长城****公司****公司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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