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朱梅村卫生室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6-24
项目名称 | **市**区章水镇朱梅村卫生室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章水镇朱梅村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67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孙贤斌 |
联系人 | 姚贞清 | 联系电话 | 150****5575 |
项目投资(万元) | 10 | 环保投资(万元) | 0.5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12-01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8 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项中住院床位20张以下的(不含20张住院床位的)。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市**区章水镇朱梅村,全村户籍人口数1456人,常住人口数1116人。距离最近的卫生室约2.5km。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浙卫发〔2011〕65号)和《关于规范村级巡回医疗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卫办农〔2012〕8号)等文件精神,为方便山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和家庭医生签约、健康宣教、健康体检的等公共卫生服务。拟建设**市**区章水镇朱梅村卫生室。项目投资金额约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万元。项目将在原有的村办公用房按标准进行改建,待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项目位于朱梅村办公楼一楼,建筑面积约67平方米。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固废 | 环保措施: 项目运行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医疗废弃物,我院已与**枫林特****公司签订医疗垃圾回收协议,所产生的医疗垃圾将由**枫林特****公司回收处理。 | ||
承诺:**** 孙贤斌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孙贤斌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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