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数字化综合办案区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检察数字化综合办案区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 | 是否废标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评审报价/评审得分 |
包1 | 否 | **** | **省**市**区**西路521之1号(陇青小区1幢1705室) | 88.8186 | 89.22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
供应商名称 | 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标段 | 专家 |
包1 | 李培杰,李鹏山,肖梅,赵春花,刘吉祥(采购人代表)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发改价格 [2015]299 号)号规定的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1.2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共有8家供应商参与投标登记,其中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有5家供应商,分别为:**中达****公司、****公司、****公司、**市****公司、**浩宇****公司。参与投标登记并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的共有3家供应商,分别为:****、**弘盛****公司、**立方****公司,3家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供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和排名情况为:****综合得分89.22分,排名第一;**立方****公司综合得分75.86分,排名第二;**弘盛****公司综合得分74.10分,排名第三。 2、****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政府****管理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3号统办楼
联系方式:0935-****6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区**路国芳万和城 A7 栋 343 室
联系方式:181****52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电 话:181****5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