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我司特邀请贵单位参与罗屿作业区海域使用权转让价格评估服务采购报价,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质要求
1.为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海洋局《关于公布海域评估机构推荐名录的通知》(国海管字【2012】246号)名录的评估机构。
二、工作内容
评估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开展海域价格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负责,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项目内容:需开展海域使用权转让的项目有三个:9-10号泊位港池区域、13号泊位填海区域和13号泊位港池区域,评估单位需分别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2.评估单位须对海域使用权涉及的各项费用进行审核及核对,对海域使用权涉及资产进行实地勘察,对海域使用权价值进行验证并确认其公允价值,对海域使用权转让增值进行评估并确认其公允价值,出具海域评估报告,确保海域评估报告编制质量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符合海域使用权人变更程序的要求。
3.评估单位须提供海域使用权转让价格评估的后续服务,包括咨询、解释等工作。
三、报价要求
1.报价要遵守国家法律及行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2.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方式对海域使用权转让价格评估服务费进行报价(报价包含调查、验证、评估、会务费和专家评审费用等报告编制完成的所有费用)。
3.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19万元,报价不得高于上述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四、工作要求
1.工期: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且收到我方提供的符合要求的全部资料后30个日历日内,提交海域使用权转让价格评估报告。
2.质量:报告编制质量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符合主管部门要求,符合海域使用权人变更程序的要求。
3.报告数量:报告编制完成后,每宗提供6份纸质评估报告,每宗提供一份电子版报告。
五、报价文件内容
1.报价函及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所有文件应密封,将文件邮寄至我司处。
六、 提交时间和联系方式
1、请于2024年6月28日之前提供第五条所要求的文件。
2、文件发送及工作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
郭晓曦 182****5529
范思遥 189****3363
地址:**省**市**区东埔镇罗屿港1号
邮编:351153
七、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采用资格后审,满足企业资质要求后进行中标候选人评选。
八、其他
本次询价仅作为我司选择海域使用权转让价格评估服务单位的依据,我司可根据自身需求确定具体服务单位,且对被选择或不被选择的单位没有解释的义务。
感谢贵单位的参与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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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