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帮扶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湘农发〔2024〕46号)文件精神,为实施好**县2024年省帮扶产业发展重点项目(以下简称重点项目),切实发挥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现将**县2024年重点项目征集带动主体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支持建设内容
根据省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确定我县2024年重点项目主要支持水果等产业。重点项目遵循自愿申报、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安全有效的原则。
二、项目带动主体申报条件
1、特色产业鲜明。省重点项目支持“一特两辅”脱贫特色主导产业(柑橘)优先发展;
2、带贫成效突出。龙头企业通过直接帮扶、委托帮扶、股份**、小额信贷、就业帮扶等模式与当地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截止2023年底帮扶脱贫人口数达到600人以上,**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动脱贫人口数80人以上;
3、承担帮扶义务。承担省重点项目的主体,2024年度通过产业直接帮扶或吸纳务工就业方式计划新带动脱贫人口数量纳入项目绩效管理,其中企业应通过直接帮扶模式带动项目所在村发展同类产业的、有意愿**的所有脱贫户(含监测户),且**排务工就业脱贫人口数量不低于30人;专业**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应通过直接帮扶模式带动项目所在村本年度新识别出的有同类产业发展能力、意愿的所有脱贫户(含监测户),且**排就业脱贫人口数量不低于10人;实施盘活一批和调整一批的项目带动主体,应积极承担原项目无法兑现帮扶协议相关联的脱贫户、监测户、小农户的帮扶协议,严守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4、具有良好信誉。未出现涉黑涉恶事件、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未出现不履行带贫协议的情况;主体和法人无不良征信纪录;脱贫攻坚期间,在帮扶产业考核、督查、检查、审计中未出现重大问题。
5、不予重复支持情况。在近******社已获得财政一次性80万元以上(不含80万)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的,不得申报;
6、申报的项目已列入**县重点项目库。未进项目库的项目不能进行项目备案审查。
三、申报程序
1、主体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经营主体,向****提出申请,申报主体还需提交《**省帮扶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申报书》和《**省帮扶产业发展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等申报材料;
2、项目评审。县农业农村局**有关部门对企业实施的项目组织尽职调查,并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主体的特色产业、带贫人数、履行帮扶义务情况、信誉情况、重复支持情况、产业发展潜力、财务状况、资金使用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判,择优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3、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县委****领导小组审批,确定2024年度省重点项目。
四、申报时间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24年6月28日17:30前;
申报资料送达地点:****
联系人:阳秋波 135******6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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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