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效异质结光伏电池( C-HJT )技术研发试验平台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14MA017CN564 | 建设单位法人:宗军 |
项蒙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开发区 |
**省**市高新区瑶湖西六路光电产业园2号园(****)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高效异质结光伏电池( C-HJT )技术研发试验平台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849-C3849-其他电池制造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瑶湖西六路光电产业园2号园 |
经度:116.04816 纬度: 28.72324 | ****机关:****开发区****管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05-27 |
洪高新管城环审批字〔2019〕2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14MA017CN564001Q |
2019-09-2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000 |
4051 | 运营单位名称:**** |
****0114MA017CN56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111MA35F1JN0E | 验收监测单位:**** |
****0111MA35F1JN0E | 竣工时间:2023-03-3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5-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2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网址:https://www.****.com/gs/detail/2?id=40524lpYek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C-HJT光伏电池100MW/年(设计、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C-HJT光伏电池5MW/年(仅设计研发) |
由光伏电池设计、生产(规模100MW/年)改为仅设计研发(规模5MW/年),产能大幅度降低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高效异质结光伏电池(C-HJT)主要是在单晶体硅片表面(正反面)形成本征非晶硅薄膜、N/P层非晶/微晶硅薄膜和导电氧化薄膜(TCO),并利用图形化工艺和栅线沉积工艺在晶体硅表面形成金属(Cu)电极 | 实际建设情况:高效异质结光伏电池(C-HJT)主要是在单晶体硅片表面(正反面)形成本征非晶硅薄膜、N/P层非晶/微晶硅薄膜和导电氧化薄膜(TCO),并利用图形化工艺和栅线沉积工艺在晶体硅表面形成金属(Cu)电极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个危废间(100m2);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污水站恶臭废气无组织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2个危废间(废液储罐区,容积90m3,固体危废仓库,占地50m2);****园区化粪****园区污水管网;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会产生恶臭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5#排气筒(30米高)排放。 |
按照危废性质分区分分类暂存,废液储罐区单罐容积30m3,设置了围堰,围堰容积30m3,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6.5.2贮存罐区围堰容积应至少满足其内部最大贮存罐发生意外泄漏时所需要的危险废物收集容积要求;生活污水由污****园区化粪****园区污水管网;污水站恶臭废气由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设有2个锅炉,设置有回用水系统 | 实际建设情况:设有1个锅炉,未建设回用水系统 |
项目变更后产品产能大幅度降低,与此配套的锅炉由2个改为1个、回收水处理系统取消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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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污水站 | 氟化物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直接排放标准要求,BOD5****处理厂接管标准,其他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间接排放标准要求 | 根据各股废水的水质特点,生产工艺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项目酸碱及含氮废水、含铜废水、含氟废水、有机废水(显影废水)、废气洗涤塔排水(酸性废气、碱性废气)经各自废水预处理系统处理后,同车间地面拖洗水、废气洗涤塔排水(恶臭废气)、压滤机废液一并进入污水站综合废水调节池,经pH调解+厌氧+缺氧+好氧+二沉+中和+混凝+絮凝+沉淀+放流+MBR+废水计量等工序处理后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本项目废水总排口连续两天监测的基准排水量排放浓度氟化物最大日均值为2.29mg/L,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直接排放标准要求;BOD5最大日均值为4.5 mg/L,****处理厂接管标准;基准排水量排放浓度pH范围为7.7~7.9无量纲、COD最大日均值66mg/L、NH3-N最大日均值10.7mg/L、SS最大日均值30mg/L、总氮最大日均值13.0mg/L,均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间接排放标准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酸性、燃烧废气处理设施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排放标准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 项目酸性废气由集气管道收集后同燃烧尾气一并经碱液喷淋洗涤塔处理,碱液喷淋洗涤塔采用2用(并联式设计)1备,酸性、燃烧废气经过二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排气筒(30米高)排放。 | 酸性、燃烧废气排气筒处理后采样口连续两天监测的氟化物未检出、HCl最大排放浓度为4.3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1mg/m3、颗粒物<20 mg/m3,均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排放标准要求;硫酸雾最大排放浓度为0.41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 ||
碱性废气处理设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要求 | 碱性废气主要为碱洗工序产生的NH3,这部分废气由集气管道接入酸喷淋洗涤塔处理。碱性废气经单级酸喷淋(1用1备)处理后通过2#排气筒(30米高)排放。 | 碱性废气排气筒处理后采样口连续两天监测的氨单次最大排放速率为0.026kg/h,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要求。 | ||
有机废气处理设施 | **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半导体制造中“清洗、显影、光刻、刻蚀等工艺"的标准要求 | 有机废气主要源于显影工序和脱膜工序产生的VOCs,这部分废气由集气管道接入活性炭吸附塔处理。有机废气经单级活性炭(1用1备)吸附后通过3#排气筒(30 米高)排放。 | 有机废气排气筒处理后采样口连续两天监测的挥发性有机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33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4×10-3kg/h,满足**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半导体制造中“清洗、显影、光刻、刻蚀等工艺"的标准要求。 | ||
锅炉废气处理设施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排放标准 | 项目供汽主要依靠天然气锅炉,锅炉房燃烧天然气产生的锅炉废气通过4#排气筒(30米高)排放。 | 锅炉废气排气筒采样口连续两天监测的烟气黑度<1级、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12.7 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51mg/m3,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排放标准。 | ||
污水站恶臭废气处理设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要求 | 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会产生恶臭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经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5#排气筒(30米高)排放。 | 污水站恶臭废气排气筒处理后采样口连续两天监测的氨单次最大排放速率为0.021kg/h、硫化氢单次最大排放速率为7.9×10-4kg/h、臭气浓度单次最大值为478无量纲,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消声、减震、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通过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进、排气口安装消声器,真空泵、层压机等高噪声设备安置于室内,加强生产车间门、窗的密闭性,采用基础减振,利用建筑物隔声屏蔽,对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罩封闭,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以及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 | 项目厂界东、南、西、北方向外1m昼间等效声级最大为63.4dB(A)、夜间等效声级最大为51.5dB(A),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项目应采取分区防渗,设置1个动态监测井等措施减轻对地下水的影响。 | 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地下水污染,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 同时建设单位建立厂区的地下水监控体系,厂区内设置了一个地下水监控井,针对该监测井制定了监测计划,定期监测。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应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废酸、废碱、废氨水、废有机溶液、含铜废液、废活性炭和含铜污泥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不合格产品、不合格硅片、废掩膜、废反渗透膜、废外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由相关的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回收水系统浓缩液暂按危废管理,待进行固废属性鉴定后按鉴**果处置,若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若为一般固废由供应商回收或委托给相关单位处置。 危废暂存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要求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订)要求建设。 | 项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将生****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理。 不合格硅片、不合格产品,均回收给硅料厂商;废掩膜由掩膜厂商回收处置,废反渗透膜由原供应商回收处置,废外包装材料回收出售处置。 项目一般固废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第Ⅰ类场的相关要求,地面采取硬化措施,并加盖防雨棚;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场。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中,废酸、废氨水、有机废液等液体危废暂存于废液储罐区,废活性炭、含铜污泥、废水处理污泥(含氟污泥)、废机油、沾染化学品的物品等固态危废暂存于固体危废仓库,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建设单位已同******公司(赣环危废证字096号)签订处置协议。 项目设置了2个危废暂存间(分别为废液储罐区,容积90m3,固体危废仓库,占地50m2)、1个一般固废暂存间,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其厂内贮存场所及规范包装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要求。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建立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环境风险评估。项目涉及安全、消防等方面事项应报请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并按照安全、****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设计、建设。 | 建设单位组织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4月29日对该预案予以发布, 2024年06月06日完成备案,备案编号:360100-2024-028-L。建设单位在化学品仓库内设置了导流沟及4个2.5m3的应急池,可有效控制各危险化学品的事故泄漏;固体危废仓库设置了导流沟及1个1.5m3的应急池,废液储罐区设置了30m3的围堰,可有效控制危废事故泄漏;在污水站内设置了一个483m3的事故应急池,池体内壁进行了防腐处理,一旦发生水污染事故,将事故废水排入事故应急池,****处理站处理或委外处置;针对氮气氩气站,化学品仓库、车间设置有风险告知牌。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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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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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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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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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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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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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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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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