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建设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开时间为5个工作日,即本公示发起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县农久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2.建设地点:**县宝五镇三教村5组
3.建设单位:****(个体工商户)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蓉创****公司
5.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80万元,位于**县宝五镇三教村5组,租赁约1869m2工业厂房从事塑料果筐、果蓝生产。购置注塑机6台、破碎机1台、小型搅拌机等设施设备,形成水果筐及果蓝生产线1条,同时配套卫生、安全及环保设施设备,年产塑料果筐110万个、果蓝100万个。
6.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为运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采取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及防治措施如下:
施工期及运营期废气:严格控制建设施工扬尘,组织制定、完善和严格执行建设施工管理制度,做到“六必须”、“六不准”,重污染天气禁止施工。营运期主要废气为进料粉尘、粉碎粉尘和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进料粉尘和粉碎粉尘采用封闭厂房和封闭进料口自然沉降后收集回用,注塑废气采用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施工期及运营期废水: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厂区内现有生活设施处理后回用周边农肥处置。项目运营期注塑冷却水经冷却水循环系统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施工期及运营期噪声:施工设备噪声和车辆噪声,通过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场内禁止运输车辆鸣笛以及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运营期生产设备及其辅助设施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优化总体布局、封闭厂房隔音、距离衰减,并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施工期及运营期固体废物:产生的废物废包装和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7.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规划。项目建设区域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本评价建议及要求的对策技术可靠、经济可行、措施有效,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8.公众参与情况:经受理公示无人提出反对意见。
9.****人民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政府及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0.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如果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意见、建议,请书面反馈我局。欢迎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联系电话:****337,****955
邮政编码:613100
通讯地址:**县研城街道**街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