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车牌号码 | 品牌型号 | 发动机型号 | 车架型号 | 登记时间 | 年检至 | 交强险 | 行驶证 | 登记证书 | 购置税 | 评估值 (万元) | 竟买保证金(万元) | 已行驶里程(公里) |
1 | 皖FB5U93 | 帕萨特牌 | 193376 | LSVEU49FXC****937 | 2012-03-06 | 2025-03 | 2025-03 | 有 | 有 | 有 | 0.3 | 0.2 | 180000 |
2 | 皖FB7B61 | 江淮牌HFC7181EF | D****904 | LJ12EKS44D****153 | 2013-10-21 | 2024-10 | 2024-10 | 有 | 有 | 有 | 0.38 | 0.2 | 120000 |
特别提示:本次拍卖的车辆因长期停放,个别车辆发动机无法启动,里程数不详,车辆拍卖以实际现状为准。
二、、内部决策、行为批复情况
本次交易行为已经****研究同意。
三、标的评估确认情况
根据****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评估报告书(皖智联评字(2024)第084号,该评估结果已得到转让方的确认。
四、竞买人应具备的条件与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 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车辆转让合同》,并在《车辆转让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拍卖成交价款总额汇****交易中心账户(账户名称:****交易中心:账号:130********24976696;开户行:工行**淮海路支行)内。
3、买受人办理完成成交确认和付款手续后,签署《车辆移交协议书》,凭《成交确认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办理提车和标的资料移交。
4、车辆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转让方协助。本次车辆交付前的车辆违章、扣分及罚款由委托人承担。其他如车辆脱审、车辆过户、车辆交付及补证、移交、改漆、装卸、运输、车辆拆解(清运)等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在款项结清后三个月内办理完毕的,责任自负。
5、买受人提车后,标的出现的任何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标的损失及其他责任均由买受人完全承担。
6、请竞买人实地查勘后慎重选择竞拍标的和出价,请竞买人自行承担买受车辆后的相关风险。竞买人一旦报名参与竞买则视为对此知悉和接受,对发布的标的信息没有疑问和异议,并自行承担竞买风险,****中心、委托方、拍卖机构不接受买受人以此为由的退车要求。
7、本次拍卖车辆不含车辆号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日。
六、标的展示及答疑时间
(一)标的展示:2024年7月2日-2024年7月3日;
(二)答疑时间:2024年7月3日上午9:00时在****公司进行答疑。
七、报名及拍卖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日下午16: 30时止,报名地点:****交易中心5楼520室。
(二)拍卖时间: 2024年7月4日(星期四 )上午9: 00时;
(三)拍卖地点:****交易中心竞价厅(中拍平台)。
八、竞买人须知
意向竞买方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日下午16:30时前持下列文件****交易中心5楼520室办理有关手续:
(一)符合竞拍资格的意向竞买方须交纳竞买标的的竞拍保证金。(账户名称:****交易中心:账号:130********24976696;开户行:工行**淮海路支行)
(二)企事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承诺函(见附件)、竞买人登记表(见附件)、退还保证金声明函(见附件)、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承诺函(见附件)、竞买人登记表(见附件)、退还保证金声明函(见附件)、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本人签字。
九、联系单位、方式及联系地址:
****管理中心 王庆龙 电话:0561-****095 **市**区**路6号
****中心 王宁 电话:0561-****430 **市人民路199号5楼
****公司 项先生 电话:184****8889 **市**区**路批发市场南门综合楼一楼108室
****管理中心
****中心
****公司
2024年 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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