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第二水厂、管网等附属工程)更正公告(1次)
太**城乡供水****水厂、管网等附属工程)更正公告(1次)
关于太**城乡供水****水厂、管网等附属工程)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太**城乡供水****水厂、管网等附属工程)
二、项目编号:****
三、首次发布时间:2024年6月7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1.对图纸和最高投标限价,进行了补充和调整,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2.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907124.88元,其中暂列金额11000万元(不计税)、专业工程暂估价9032万元(不计税); 3.招标代理服务费修改为814491 元(大写:捌拾壹万肆仟肆佰玖拾壹元整),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修改为****689 元(大写:肆佰肆拾伍万玖仟陆佰捌拾玖元整)。 4.本次发布的技术规格书,仅从技术层面对设备采购提供参考。内容涉及招投标的问题,不作为强制要求,也不作为评审依据。 5.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增加3.4投标人须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18】37 号文件)、《****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 号)和《**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建质【2018】162 号)对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相应费用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中标后不予增加任何费用。(本工程涉及的危大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工程、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顶管法施工工程、钢结构安装工程、水下作业工程(仅针对沉井不排水下沉)等详见图纸和最高投标限价)。 6.本次澄清修改对主要设备参考品牌进行了调整,投标人可选用参考品牌,也可以提供相当于或不低于参考品牌质量标准的其它品牌,但应接受对相当于或不低于参考品牌质量标准的论证,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根据最新提供的参考品牌,自行更新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内容。 7.招标文件、提问回复、异议回复与本次澄清修改不一致的,以本次澄清修改为准。 8.投标截止时间顺延至:2024年7月10日10时00分。 9.其他不变
招标人(签章)
日期: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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