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规定,每季度对**环境进行检测,包含矿井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厂界噪声等环境因子。
平顶****公司庇山煤矿和张村矿拟开展环境检测,含矿井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厂界噪声等环境因子,并出具环境检测报告。因技术专业性强、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故采取竞争性谈判的形式确定中选单位。现发出公告,有意向且资质符合要求的单位,请于2024年6月26日下午15时前将资质扫描件发至****@163.com邮箱,****公司专业人员审核后,根据企业规模、注册资金、经营范围和业绩等条件确定参与谈判的单位,并另行通知谈判时间。现将矿井基本情况和资质要求公示如下:
一、庇山矿基本情况
平顶****公司庇山煤矿,位于**市西北12km,北距**市约50km,东距**市约80km。行政区划属**市骑岭乡,原设计生产能力为0.30Mt/a。2011****发改委以“豫发改能源〔2011〕287号”批准庇山矿生产能力由0.30Mt/a升级改造为0.85Mt/a。2013年9月10日,**省环保厅以豫环审(2013)406号对环评进行了批复,2014年3月26日,**省环保厅以豫环然验(2014)4号文,对庇山矿进行环保验收批复。2020年通过了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纳入**省绿色矿山名录。
二、张村矿基本情况
平顶****公司张村矿,位于****15km处,东南距**市70km。行政区划属**市小屯镇和蟒川乡管辖,原设计生产能力0.60Mt/a,于2007年投产并达产。2009年矿井进行了生产能力核定,并经“豫工信[2010]41号”文件批复,同意张村矿核定生产能力为1.15Mt/a,豫发改能源〔2011〕287号”文件同意张村矿生产能力由1.15Mt/a升级改造为1.50Mt/a,2017年6月7日经****委员会“豫发改能源〔2017〕575号”文件批复,张村矿生产能力为1.50Mt/a。2020年通过了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纳入**省绿色矿山名录。
三、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近三年内具备环保行业评审类业绩。
项目联系人:杨刚
电话:152****5590
特此公告
****
2024年6月21日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