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45000根混凝土电杆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24年6月24日-2024年6月28日。
电话:0372-****603 传真:0372-****603
通讯地址:**县产业集聚****生态环境局**分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4年6月24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 | **县菜园镇 | **** | ******公司 | 建设单位拟总投资520万元,建设混凝土电杆及水泥制品生产线一条。 | 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混合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二次封闭后经脉冲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其他产尘主要为原料输送储存、水泥筒仓产生的无组织粉尘,以及骨架制作时产生的焊接烟尘。通过对原料仓进行全封闭处理,降低物料落料差,同时及时进行清扫、洒水抑尘;筒仓顶设滤芯式除尘器,并对筒仓进行全封闭处理;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来降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量。 (2)废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产用水、车辆冲洗用水、职工生活用水。生产废水产生后收集至二级沉淀池后回用于搅拌工序;车辆冲洗废水产生后收集至废水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掏,不外排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后,厂界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的标准要求(60/50dB(A))。 (4)固体废物 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不合格产品、除尘灰、沉淀池沉渣、焊渣及废钢筋。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不合格产品****建材厂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回用于生产;焊渣和废钢筋在厂区暂存后出售。一般固体废物应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收集和管理,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固体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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