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苍城镇“三资”管理办公室于2024年6月24日对下列项目采取招投标方式组织交易,现将交易结果信息公示如下: | |||||
一 | 招标单位 | **** | |||
项目名称 | ****砖厂土地**开发 | ||||
底价 | 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每年**收益款为¥336000元,从2026年1月1日起,年**收益款每五年递增一次,每次在上一期收益款标准基础上递增7%,收取方式详见《****砖厂土地**开发协议(拟定稿)》;从2054年7月1日开始,往后支付年**收益款须参照中标方应付年收益款项****村委**类土地的平均租赁价格,若本协议约定的年**收益款****村委**类土地的平均租赁价格,则须按该同类土地的平均租赁价格的标准支付当期年**收益款给甲方,如年**收益款高于该同类型土地的平均租赁价格,则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当期年**收益款,年**收益款递增方式不变。 | ||||
二 | 中标个人 | 何凯容 | |||
中标金额 | 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每年**收益款为¥336000元,从2026年1月1日起,年**收益款每五年递增一次,每次在上一期收益款标准基础上递增7%,收取方式详见《****砖厂土地**开发协议(拟定稿)》;从2054年7月1日开始,往后支付年**收益款须参照中标方应付年收益款项****村委**类土地的平均租赁价格,若本协议约定的年**收益款****村委**类土地的平均租赁价格,则须按该同类土地的平均租赁价格的标准支付当期年**收益款给甲方,如年**收益款高于该同类型土地的平均租赁价格,则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当期年**收益款,年**收益款递增方式不变。 | ||||
三 | 参与招标单位及个人 | 序号 | 投标人(单位) | 标价 | 是否中标 |
1 | 何凯容 | 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每年**收益款为¥336000元,从2026年1月1日起,年**收益款每五年递增一次,每次在上一期收益款标准基础上递增7%,收取方式详见《****砖厂土地**开发协议(拟定稿)》;从2054年7月1日开始,往后支付年**收益款须参照中标方应付年收益款项****村委**类土地的平均租赁价格,若本协议约定的年**收益款****村委**类土地的平均租赁价格,则须按该同类土地的平均租赁价格的标准支付当期年**收益款给甲方,如年**收益款高于该同类型土地的平均租赁价格,则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当期年**收益款,年**收益款递增方式不变。 | 是 | ||
四 | 交易地点 | ****村委会会议室 | |||
五 | 合同的签订时间 | 2024年7月8日前 | |||
**市苍城镇“三资”管理办公室 | |||||
2024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