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省**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县防疫能力提升项目
2、项目内容:强化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对病原学****办公室改造建设,****兽医站、检疫申报点、保险联动硬件能力,配足配齐硬件设施设备,提档提质信息化建设能力,促进我县动物防疫水平进一步提升
3、招标控制价:146.5万元,其中一标段为90.44万元,二标段为56.06万元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满足相应的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和规范。
2.供货地点:按采购人要求。
3.需满足的质量标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供货。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 https://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n/);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供货完成验收合格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付合同全款。
三、公示时间
1.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4年06月25日起,至2024年06月27日止。
四、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4年06月28日17时00分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五、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联系人:徐主任
电话:0538-****993
地址:**县县城欣街东路629号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0538-****789
地址:**省**市**区财源街道**大街利得摩尔国际城A座A3132
附件: 需求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