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机选取评估机构第31号公告 |
2024-06-24 |
****随机选取评估机构第31号公告 (2024)云0381委托评估字第31号 我院受理的(2021)云0381执442号申请执行人国电****公司申请执行******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需对外委托****所有的位于国电宣****公司内的10万立方米仓库及3万吨粉煤、配套粉磨系统、灰库运输系统、800吨钢库及吨袋打包系统、压缩空气管等(实际种类及数量以实地查看测量为准)。请具有相应资质且住所地在**市、**市范围内的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我院将在符合条件的报名机构中随机选定鉴定机构。 (特别说明:因所需评估的粉煤灰,要在不打开仓库门的条件下评估其数量和质量,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要求及审核,严谨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自公示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23:00时止。本次评估采取网上报名。评估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进行报名。 二、报名要求及审核 1、报名机构应具备评估鉴定相关技术条件,在不打开仓库门的条件下评估库内粉煤灰数量和质量。 2、请意向评估机构于2024年6月27日星期四上午10点到现场进行勘查评估标的物现状,并提交相关纸质资质材料。 3、报名审核:未参与现场勘查标的物,未提交纸质资质材料的评估机构将不通过报名审核。 三、摇号说明 1、我院定于2024年7月01日10:00时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进行网上摇号确定评估机构; 2、若只有一家鉴定机构报名,则直接确定为本案评估机构; 3、摇号过程、结果可在“摇号评估结果公告”中重播与查询; 4、报名时请看清公告类别,重复报名、报错类别的,取消摇号资格,如有违规报名,将按《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信息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取消报名资格,并责令整改; 5、收费按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 6、被选定的专业机构须在摇号结果公告后的3个工作日内日与本案经办人联系,办理相关委托手续。 7、评估标的物照片发送至****@qq.com(照片不少于6张)。 ****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郭沫河联系电话:191****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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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别 资产评估-资产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