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德国促进贷款****市水环境治理项目第5.1包:****处理厂二期工程-土建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利用德国促进贷款****市水环境治理项目第5.1包:****处理厂二期工程-土建工程
招标编号: ****
选择方法:经评审合格的最低评标价法
业主名称:****
招标代理:****
一、评标情况: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总价 (欧元) | 评标价格(欧元) (扣除暂列金) | 评标结果 |
1 | ****集团有限公司 | €4,412,188.72 | / | 该投标人提供的“资信证明书”由广****公司开具,****银行,且该证明书中未能体现本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不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ITB 11.1(1)(6)关于“投****银行在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专为****银行授信金额仅能用于本项目)有效期为一年、金额不少于95万欧元或人民币730万元的流动****银行授信证明复印件(须注明金额、有效期以及ITB1.1中写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以及招标文件第三章“3.1财务能力:现金流”关于“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月内****银行专为****银行授信金额仅能用于本项目)有效期为一年、金额不少于95万欧元或人民币730万元****银行授信证明。投标人须提供所****银行授信证明的复印件(须注明金额、有效期以及ITB1.1中写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的要求。因此,该投标人不能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的资格要求,其投标被拒绝。 |
2 | ****集团有限公司 | €4,570,064.66 | / | 该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表中,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格式提供“表1:一般项目-ESHS成本明细表”和“表3:投标报价汇总表”,其投标总价中无法体现ESHS成本以及暂列金,出现重大遗漏,不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ITB 11.1(2)(2)关于“下列报价表将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表1:一般项目-ESHS成本明细表 表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表3:投标报价汇总表 投标报价汇总中的投标总价应与投标函中的投标总价一致。”的要求。因此,评标委员会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 |
3 | **** | €4,353,652.93 | €4,103,652.93 | 该投标人在商务和技术方面实质上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格最低,评标委员会推荐其为中标人。 |
二、拟定中标人及预授予合同情况:
拟定中标人名称 | **** |
拟定授标价 | 欧元4,353,652.93(包含税金:欧元338,833.75) |
工期 | 365个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 姓名 | 陈春 |
项目负责人 相关证书和编号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湘 143********73175) 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2021)****1181)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编号:湘**B (2021) ****540) |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以上公示结果存有异议,请在本项目公示期结束前,即自本结果发出起三(3)个日历日内(至2024年6月28日午夜止),以书面形式(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将相关异议提交至业****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
联系人:郭欣悦
地址:**市**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18F 1817
电话:010-****5198-510
邮箱:guoxy@ck.****.com
业主单位:****
地址:****市东环路81号
联系人:刘庆峰
电话:0772-****690
邮箱:****@163.com
本项目招标监督部门:****建设局柳东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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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