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长阳镇中心城人口疏解配套教育学校——北京育才学校长阳分校项目
****城****学校——****分校项目
建设地点:**市**区长阳镇06街区
公示时间:2024-06-25至2024-07-01
受理时间:2024-06-18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32476.0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8122.33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353.75平方米。****小学和初中教学楼、专教楼、体育馆(含食堂)、走廊及连廊、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传达室、看台等用房。室外工程主要包括运动场、广场及道路、室外照明、室外管网、绿化工程、围墙及大门等。其中3#初中****实验室、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北排****公司****处理厂,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不会突破水环境质量底线;废气、噪声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能够达标排放,不会突破大气环境和声环境质量底线;一般固****公司统一回收,危****公司处置,不会污染土壤环境。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杨潇泉
联系电话:185****0826
环评单位名称:**中环****公司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审批部门:****环境局
邮政编码:102488
邮寄地址:**区良乡长虹西路乙26号
传真电话:****2033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委员会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07789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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