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朱码节制闸拆除重建一期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13********652380N | 建设单位法人:孙晓彪 |
黄威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县朱码镇(街道)**5公里盐河上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县朱码节制闸拆除重建一期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88-水力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3-D4413-水力发电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县朱码镇(街道)**5公里盐河上 |
经度:****633.721 纬度: 334845.84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5-06 |
淮(涟)环表复〔2024〕2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001 |
200 | 运营单位名称:**** |
113********652380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891MA1WULEJ3H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0891MA1MJ4GT2N | 竣工时间:2021-09-27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5-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2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524AkZ5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位于**省**市**县朱码镇**盐河上,北纬33度48分45.842秒,东经119度16分33.721秒,本项目占地32056平方米,新增朱码节制闸工作闸门(8m×5.7m)3扇、朱码节制闸工作闸门启闭机3台、水轮机2台、发电机2台、快速(事故)闸门(4.76m×3.66m)2扇、快速(事故)闸门启闭机2台、上游检修闸门(4.76m×3.96m)1扇、下游检修闸门(4.76m×3.16m)1扇、8T电动葫芦2台。拆除朱码节制闸、朱码越闸,移址****水电站,工程按十年一遇排涝流量281.8立方米每秒设计,二十年一遇行洪流量357.6立方米每秒,****电站设计流量32.4立方米每秒,一期装机容量650千瓦。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位于**省**市**县朱码镇**盐河上,北纬33度48分45.842秒,东经119度16分33.721秒,本项目占地32056平方米,新增朱码节制闸工作闸门(8m×5.7m)3扇、朱码节制闸工作闸门启闭机3台、水轮机2台、发电机2台、快速(事故)闸门(4.76m×3.66m)2扇、快速(事故)闸门启闭机2台、上游检修闸门(4.76m×3.96m)1扇、下游检修闸门(4.76m×3.16m)1扇、8T电动葫芦2台。拆除朱码节制闸、朱码越闸,移址****水电站,工程按十年一遇排涝流量281.8立方米每秒设计,二十年一遇行洪流量357.6立方米每秒,****电站设计流量32.4立方米每秒,一期装机容量650千瓦。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发电站工艺流程:可发电余水→清污机桥→水轮机→发电机→变压器轮机→电网 | 实际建设情况:发电站工艺流程:可发电余水→清污机桥→水轮机→发电机→变压器轮机→电网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本项目无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周边肥田,农灌水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表1旱地作物水质标准。 2、本项目营运期无废气产生,施工期废气主要为颗粒物、苯并[a]芘、沥青烟、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发电机组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须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增强建筑隔声以及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控制噪声。本项目营运期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浮渣、废油、废油手套。其中浮渣属于一般固废,枯枝落叶等收集后直接用作周边绿化覆土,塑料或其他杂物集中收集送至环卫部门委托清运;废油、废油手套属于危险废物,废油须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废油手套属于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HW49 900-041-49)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由环卫部门统一清。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无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周边肥田,农灌水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表1旱地作物水质标准。 2、本项目营运期无废气产生,施工期废气主要为颗粒物、苯并[a]芘、沥青烟、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发电机组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须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增强建筑隔声以及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控制噪声。本项目营运期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浮渣、废油、废油手套。其中浮渣属于一般固废,枯枝落叶等收集后直接用作周边绿化覆土,塑料或其他杂物集中收集送至环卫部门委托清运;废油、废油手套属于危险废物,废油随产随清,不在厂区内贮存;废油手套属于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HW49 900-041-49)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由环卫部门统一清。 |
废机油由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变为随产随清,不在厂区内贮存,固废排放量为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安全风险辨别和强化管理,强化事故风险环境应急措施,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建设和配置防范事故风险的设施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纳入“三同时”验收内容。 2、加强厂区绿化,在厂界四周建设绿化隔离带,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按照环评报告以及相关规定要求制定并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监测计划、方案。 四、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各类污染物年排放实现“零排放”。 五、本项目由**市******执法局负责组织开展“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有关管理规定要求,在生产前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建成后原则上三个月内组织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六、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与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在公开上述信息的同时,须及时向**市******执法局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 七、依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如果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防止生态破坏的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重新报批。建设单位在申报过程中如有瞒报、假报等情形,须承担由此产生引起的一切责任。本审批件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必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已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进行了公示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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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化粪池 |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 | 化粪池 | 验收监测期间:pH、COD、SS排放浓度符合农灌水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表1旱地作物水质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减水段生态保护措施 水电站****人民政府组织核定的最小生态下泄流量,安装泄放口流量在线监测及视频监控设施,保证监测监控设施与监控平台联网并正常规范运行,保证监测监控生态下泄流量数据、照片及视频的真实上传并保存,供现场及远程查询和导出;建立监测监控设施运行台账,记录设施运行、维护、连续监测监控数据情况,并对数据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 已安装视频监控设施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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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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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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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电厂房附近的生态环境均已恢复,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施工场地等施工遗迹均难以找到,目前植被恢复情况良好,无裸露迹地、边坡存在,区域环境现状良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电厂房附近的生态环境均已恢复,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施工场地等施工遗迹均难以找到,目前植被恢复情况良好,无裸露迹地、边坡存在,区域环境现状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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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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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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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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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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