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4-06-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政府的安排布署,我局拟****研究所土地以公开询价的方式进行确认。报价单位应仔细阅读询价公告中所有的事项条款和规范要求,在报价文件中对询价的各方面都要作出实质性响应,按照询价公告的要求提交报价文件。
一、项目概况
本次拟测绘评估对象****研究所,位于平沁公路西侧,土地总面积为0.360098公顷。
二、资格条件
(一)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在省级(含****协会依法登记注册,处于正常执业状态,******厅备案。
(三)申请机构需要具有土地估价资质,土地评估机构资质等级应为B级(含)以上(同一机构若具有房地产三级(含)以上资质必须一并提供)。
(四)通过工商年度年检****协会年度年检。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体要求
(一)评估机构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评估土地的价格,按时按质完成估价报告编制工作,对所出具的估价报告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二)报价人在报价之前必须全面详细了解项目情况,如有对项目要求有误解或者设备材料有遗漏的,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三)评估机构要做好评估地价保密工作,不得在评估期间向用地单位或相关人员透露和商量地价。
(四)如无特殊情况,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书有效期限应为1年或1年以上。
(五)报价人需在2024年6月27日前将联系人、联系方式、报价文件及相关资质加盖公章加密发送至邮箱****@163.com,并于2024年6月28日上午8时至10时将密码发送至邮箱****@163.com。
四、现场踏勘及答疑
(一)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报价人可经询价人允许,对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报价人获取有关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询价人对报价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报价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二)报价人经现场踏勘,应充分了解项目位置、项目情况、相关专业情况及任何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报价人自行承担,询价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如果任何因忽视项目现况而导致的损失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五、其他
联系电话:0354-****161
联系地址:****
附件:关于拟测绘土地估价报价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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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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