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太富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大堰采石场扩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6440330 | 建设单位法人:刘晓林 |
唐彬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市**区三汇镇老龙村九社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大堰采石场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11-土砂石开采(不含河道采砂项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101-B101-土砂石开采 |
建设地点: | **市**区 **市**区三汇镇老龙村九社 |
经度:106.5683 纬度: 30.0235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0-31 |
渝(合)环准〔2023〕05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810 |
41 | 运营单位名称:**** |
915********644033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5********6440330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5********075002T | 竣工时间:2023-12-3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5-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2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list/2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范围由0.1824km2扩至0.1843km2,矿山开采标高为+658~+511m,比原有开采标高+639~+529m 增加开采深度及部分边坡区域,水泥原料产品由231万ta增至280万t/a。 | 实际建设情况:**范围由0.1824km2扩至0.1843km2,矿山开采标高为+658~+511m,比原有开采标高+639~+529m 增加开采深度及部分边坡区域,水泥原料产品由231万ta增至280万t/a。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水泥原料产品由231万ta增至280万t/a | 实际建设情况:水泥原料产品由231万ta增至280万t/a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露天开采+公路运输开拓 | 实际建设情况:露天开采+公路运输开拓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①冲洗废水:在采**入场公路末段利用现有的车辆冲洗池(10m3),对出**的装载车进行冲洗,冲洗后的废水排入冲洗池旁现有的车辆冲洗沉淀池(15m3 ),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②生活污水:现有生活污水由办公区现有化粪池(5m3 )收集后作农肥用。③初期雨水:采区四周部分区域、弃渣场周围设截排水沟,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收集至位于入场公路旁的初期雨水收集沉淀池(扩建完成后容积约为410m3 ),沉淀后上清液储存至现有**罐(20m3 ),再通过泵抽至**雾炮机进行洒水抑尘或者直接用于洒水车进行道路洒水抑尘。 加强管理,采用湿式作业方式定期对开采面进行洒水抑尘;采取密闭运输、对车辆进行冲洗等方式,减少车辆运输扬尘产生;加强机械和车辆的管理和维护。 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规范作业、加强机械维护保养;尽量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采用先进的微差爆破装备,控制装药量,合理安排爆破时间,夜间不进行爆破作业,尽可能减轻对爆破区周围环境的影响;车辆运输途中,限速、禁止鸣笛,以减轻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①冲洗废水:在采**入场公路末段利用现有的车辆冲洗池(10m3),对出**的装载车进行冲洗,冲洗后的废水排入冲洗池旁现有的车辆冲洗沉淀池(15m3 ),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②生活污水:现有生活污水由办公区现有化粪池(5m3 )收集后作农肥用。③初期雨水:采区四周部分区域、弃渣场周围设截排水沟,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收集至位于入场公路旁的初期雨水收集沉淀池(扩建完成后容积约为410m3 ),沉淀后上清液储存至现有**罐(20m3 ),再通过泵抽至**雾炮机进行洒水抑尘或者直接用于洒水车进行道路洒水抑尘。 加强管理,采用湿式作业方式定期对开采面进行洒水抑尘;采取密闭运输、对车辆进行冲洗等方式,减少车辆运输扬尘产生;加强机械和车辆的管理和维护。 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规范作业、加强机械维护保养;尽量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采用先进的微差爆破装备,控制装药量,合理安排爆破时间,夜间不进行爆破作业,尽可能减轻对爆破区周围环境的影响;车辆运输途中,限速、禁止鸣笛,以减轻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725 | 0 | 0 | 3.725 | 0 | 0 | -3.725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车辆冲洗池 | / | 冲洗废水:在采**入场公路末段利用现有的车辆冲洗池(10m3),对出**的装载车进行冲洗。冲洗后的废水排入冲洗池旁现有的车辆冲洗沉淀池(15m3),沉淀后回用至车辆冲洗,不外排 | / | ||
截排水沟 | / | 初期雨水:采区四周部分区域、弃渣场周围设截排水沟,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收集至位于入场公路旁的初期雨水收集沉淀池(容积约为410m3),经沉淀后上清液储存至现有**罐(20m3),再通过泵抽至**雾炮机进行洒水抑尘或者直接用于洒水车进行道路洒水抑尘。初期雨水进行回用,不外排。 |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洒水降尘 | / | 开采工作面及铲装点采用洒水降尘;采用洒水车对**公路进行洒水降尘,并对进出车辆冲洗。 | 2024年5月18日~5月19日对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 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规范作业、加强机械维护保养;尽量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采用先进的微差爆破装备,控制装药量,合理安排爆破时间,夜间不进行爆破作业,尽可能减轻对爆破区周围环境的影响;车辆运输途中,限速、禁止鸣笛,以减轻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 2024年5月18日~5月19日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含油废物、含油棉纱手套等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并按规定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 交通运输部部令 第23号)要求执行。沉砂池沉沙收集后外售,废石用于后期**采空区回填,表土用于土地复垦。 | 含油废物、含油棉纱手套等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并按规定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 交通运输部部令 第23号)要求执行。沉砂池沉沙收集后外售,项目不产生废石,表土用于土地复垦。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规范施工,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开挖面,开挖前放线,按稳**坡进行开采,同时做好坡面、坡脚排水系统;**四周部分区域和临时弃渣场四周设截排水沟,初期雨水收集后引至初期雨水收集沉淀池沉淀后回用;表土、废石在临时弃渣场内分区堆放,废石用于后期**采空区回填,表土用于士地复垦;采取先剥后采,边开采,边恢复,对开采完的台阶进行覆土绿化;严格在采矿许可证划定**范围内进行石灰石采矿活动,严禁越界开采;开采活动结束后,必须对地面构筑物进行全面清理,并对迹地范围进行复垦绿化,使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减少水土流失;开采完毕后,严格落实闭矿期生态恢复措施,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 规范施工,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开挖面,开挖前放线,按稳**坡进行开采,同时做好坡面、坡脚排水系统;**四周部分区域和临时弃渣场四周设截排水沟,初期雨水收集后引至初期雨水收集沉淀池沉淀后回用;表土在临时弃渣场内堆放,表土用于士地复垦;采取先剥后采,边开采,边恢复,对开采完的台阶进行覆土绿化;严格在采矿许可证划定**范围内进行石灰石采矿活动,严禁越界开采;开采活动结束后,必须对地面构筑物进行全面清理,并对迹地范围进行复垦绿化,使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减少水土流失;开采完毕后,严格落实闭矿期生态恢复措施,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
表7 风险设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 危废不在厂区内进行暂存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办公生活区、道路、供电工程、供水工程、排水、喷淋洒水降尘设施、初期雨水收集沉淀池300m3工程、生活垃圾均依托现有工程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办公生活区、道路、供电工程、供水工程、排水、喷淋洒水降尘设施、初期雨水收集沉淀池300m3工程、生活垃圾均依托现有工程 |
/ |
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采取先剥后采,边开采,边恢复,对开采完的台阶进行覆土绿化;严格在采矿许可证划定**范围内进行石灰石采矿活动,严禁越界开采;开采活动结束后,必须对地面构筑物进行全面清理,并对迹地范围进行复垦绿化,使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采取先剥后采,边开采,边恢复,对开采完的台阶进行覆土绿化;严格在采矿许可证划定**范围内进行石灰石采矿活动,严禁越界开采;开采活动结束后,必须对地面构筑物进行全面清理,并对迹地范围进行复垦绿化,使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
/ |
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