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单位:
****受****的委托,对**市顺天南路、正清路等 7 条市政道路提质改造工程 EPC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招标项目有关内容做如下澄清:
一、原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现更正为: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要求)。
二、原招标文件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现更正为: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市公共**交易网、**市建筑信息网上发布。
三、原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2.10 其他要求:本项目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采用承诺制,投标人须承诺配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专业人员,并满足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规定及项目实际需求的最低配备标准。
现更正为:2.10 其他要求:本项目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采用承诺制,投标人须承诺配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专业人员,并满足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规定及项目实际需求的最低配备标准,提供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四、原招标文件前附表10.4以联合体投标的,其中施工单位有两家(含两家)以上的:现执行湘建监督〔2024〕32 号文,在新的信用评价结果发布前所有投标单位都统一按满分计取
现更正为:根据****建设厅关于落实推进建设**统一大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建监督[2023]150 号)规定,现已取消**省施工单位信誉分,新的信用评价结果尚未推出,所有合格投标单位信誉分统一为满分。
五、原招标文件前附表3.4.1投标保证:2、除承诺以外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均****交易中心系统确认的结果为准。
现更正为:2、开标时投标保证情况均****交易中心的电子化平台展示的投标担保为准。
六、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此更正公告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以上公告敬请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在开标前,投标人必须主动上网查询相关信息,自行下载澄清文件,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建设局,电话 0745-****523。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中心B栋4楼;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37****999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鹤**顺天路小田安置区8栋2单元104号;
联 系 人:李君;
电 话: 187****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