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转让挂牌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社区一汽综合楼9号出售 |
转让方 | **** |
转让标的状况 | 出售标的****社区一汽综合楼9号,建筑面积122.42平方米,商服用房,建筑物外墙涂刷墙漆,内墙刮大白,室内地面铺贴地砖,卫生间墙面贴瓷砖,室内通电、通上下水、通暖气,房屋设施维护状况一般。 |
转让底价 | 22.04万元 |
公告期起止 | 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1日 |
展示时间、地点 | 时间:2024年6月27日至6月28日 地点:标的物所在地。请意向受让方自行联系转让方进行实地踏勘。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加价幅度0.1万元整数倍 |
竞价起止时间 | 自由报价期为2024年6月25日9时至2024年7月2日10时止,限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7月2日10时起 |
保证金金额 | 4.5万元 |
交纳形式 | 按账号自行支付交纳 |
保证金账户 | 名称:****交易中心 账号:410********5663 开户银行:****公司金凌支行 |
保证金缴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请于2024年7月1日14****银行交款回执****交易中心701室开具保证金凭条后,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手续到805室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
保证金处置 |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价款。 2.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对转让方赔偿金,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与转让方签署合同的;(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
受让方须知 | 1.意向受让方自行现场踏勘,未尽事宜请于报名前与转让方沟通并知悉,参与报名即视为认可标的现状。 2.受让方应在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 3.税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负担。 4.该房屋现为出租状态,租期至2024年8月2日止,租金由****收取,受让方2024年8月2日后方可入场,且不予返还期间产生的房租费用。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联系人 | 赵女士 |
联系电话 | 0416-****843 155****4959 |
联系地址 | **市**区胜河里150号 |
转让方联系人 | 赵禹铭 |
联系电话 | 185****9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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