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业主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予以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为横店影视城旗下景区(明清宫苑、**街**街、秦王宫、清明上河图、梦幻谷、圆明新园、梦外滩、屏岩洞府等景区)共享讲解器投放项目合并招标,具体点位及数量详见清单(总数量预计1200口);后期如需增加讲解器设备,按照中标方案执行。
2.2招标方仅提供场地,负责电源到位。
2.3中标者拥有影视城旗下单位共享讲解器设备独家投放权,负责讲解器的设备投资、运输、安装、用电、升级维护及相关平台手续费、银行转账费以及运营管理等。
2.4合同期限暂定2年半,即2024年7月26日—2026年12月25日,具体年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2.5**模式:1.纯租金;2.保底营业额联营分成模式;3.租金和联营分成两者取其高模式(租金需在签订合同时同步缴纳,与各景区分别签订合同)。
3.招标要求
3.1讲解器机器型号、外观需符合横店影视城相关景区的历史文化要求。
3.2投放设备及机身广告需书面报影视城审核同意为准。
3.3讲解器租赁价暂定:20元/次。
3.4 讲解器每台电费按实际功率用量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并在合同内约定,电费采取先付后用的结算方法提前支付,电费支付时间为每年的11月25日前。
4.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分商务标和技术标,其中商务标占60%(60分),技术标占40%(40分)。
4.2技术标包含内容:公司资质4分、设备功能及专利8分、品牌影响力4分、网点分布(案例)10分、运营方案10分、投诉应急处理4分等。
5.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5.1竞标****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中华人民**国公民。
5.2投放讲解器必须具备国家产品认证证书,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
5.3 参与竞标的共享讲解器品牌须为国内知名品牌。
5.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5.5关联企业不得一同投标,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参标时需携带汇款账号持有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两份。参标时携带汇款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2份,汇款人即为竞标人,如非汇款本人参标需提供委托书1份(以企业名义参与竞标的,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参与竞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7竞标单位(人)相关人员开标时迟到、缺席或未带相关证件时,视同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6.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和投标时间
6.1本次招标交纳投标保证金即为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 30000.00),应当从本投标人基本账户中汇出,并于2024年7月5日16︰00**入以下账户内(汇款成功后联系招标人登记):
收款户名:****
收款银行:****银行(横店支行)
收款账号:3300 1676 3420 5000 1464(请注明:讲解器项目投标保证金)
6.2 具体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3投标保证金退回:
6.3.1未中标商户保证金退回,在宣布中标结果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6.3.2中标方根据约定交清中标金并签订相关履约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6.4如在投标审核过程中有发现围标、串标等违规事宜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6.5 中标方如未及时足额交清中标费用同意作弃标处理,横店影视城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追缴最新中标人中标数与原中标数的差额部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横店华夏大道533号影视办公楼5楼东侧
横店影视城本部联系人:杨先生182****0552 (789552)、 杜先生139****9559 (619999)
招标监督单位:****中心监察部
举报电话:施先生 136****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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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5日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