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现就2024年度沥青混凝土、水泥碎石混合料材料运输项目采购(重型自卸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沥青混凝土、水泥碎石等混合料材料运输项目采购(重型自卸车)
三、项目编号:****
四、最高限价(元):
1、投标人报价均不可超过控制价,本项目投标人按下浮率进行报价(下浮率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不可超过该范围。中标人以报价下浮率作为最终合同签约下浮率。
标项(1) 序号 | 采购内容 | 运输距离 | 单价(含税费、场地运输费) 元/t |
1 | 沥青混凝土 | (0Km<运距≤5Km) | 7 |
(5Km<运距≤10Km) | 10 | ||
(10Km<运距≤15Km) | 13 | ||
(15Km<运距≤20Km) | 16 | ||
(20Km<运距≤25Km) | 19 | ||
(25Km<运距≤30Km) | 22 | ||
(30Km<运距≤35Km) | 25 | ||
(35Km<运距≤40Km) | 28 | ||
(40Km<运距≤45Km) | 31 | ||
(45Km<运距≤50Km) | 34 | ||
(50Km<运距≤55Km) | 37 | ||
2 | 水泥碎石混合料 | (0Km<运距≤5Km) | 6.5 |
(5Km<运距≤10Km) | 9.5 | ||
(10Km<运距≤15Km) | 12.5 | ||
(15Km<运距≤20Km) | 15.5 | ||
(20Km<运距≤25Km) | 18.5 | ||
(25Km<运距≤30Km) | 21.5 | ||
(30Km<运距≤35Km) | 24.5 | ||
(35Km<运距≤40Km) | 27.5 | ||
(40Km<运距≤45Km) | 30.5 | ||
(45Km<运距≤50Km) | 33.5 | ||
(50Km<运距≤55Km) | 36.5 |
标项(2)
序号 | 车型 | 时间 | 最高限价 |
1 | 重型自卸车 | 按日(10小时)计算 | 1500元 |
注:若采购人在日常使用过程中,遇到急需运输,天气影响或其他突发情况,供应商应赶赴现场,在接到采购人电话后,1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到现场,24小时内解决。遇上述特殊情况,按每日(10小时)计算,依据最终合同签约下浮率进行计算。
五、采购内容:
标项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一 | 2023年度沥青混凝土、水泥碎石混合料材料运输项目采购(重型自卸车) | 1 | 项 | 详见采购需求 |
注:本招标文件的采购金额为预估总量,发货批次根据每年实际需求确定,在实施过程按中标综合单价按实结算,并开具9%专票。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多于或少于预估量的风险,该风险由投标人承担,请投标人予以谅解。
六、合同履约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两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的办法。若连续二个月度采购人对中标人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该中标人自行承担。若年度每月平均考核分在90分及以上,可续签下一年合同,但中标单价不予调整。如一年合同期满但采购人未获得预算批复或需求取消,则经采购人提前书面通知供应商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顺延。
七、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以上材料请投标人仔细阅读资格要求并自查,确认符合条件后再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八、采购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6日9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时间,下同),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到采购代理单位(地址:**市**区**街道港航路123号中浪国际大厦B座10楼1002-3室)购买采购文件,也可将上述材料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处或电子邮件投递(邮箱:****@qq.com;联系电话:151****7650),审核通过后,支付采购文件购买费用。
2.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报名表(格式自拟)
注:上述资料复印件或原件均须加盖公章,并且依次装订成册。
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9时3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市**区**街道港航路123号中浪国际大厦B座10楼会议室。采购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代表(携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
联系人:汤先生
联系电话:139****4595
采购代理单位:****
联系人:蒋情予
联系电话:151****7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