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县来村(大营)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1********527774F | 建设单位法人:李遵守 |
赵晨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中华北大街4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来村(大营)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18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建设地点: | **省**市**,**省**市冀南新区 |
经度: 纬度: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08-15 |
邯审批辐审〔2019〕2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308 |
51.2 | 运营单位名称:**** |
911********527774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911********892888M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911********892888M | 竣工时间:2023-05-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5-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2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变电站:①来村110kV变电站:本期**2×50MVA主变,布置在1#和2#主变位置;②肖城220kV变电站:本期扩建 1个110kV出线间隔。 线路:①马头~高臾I线T****电站110kV线路工程:线路路径长度4.5km,其中双回路塔单侧挂线架设4.4km,地下电缆敷设0.1km;②肖城~来村110kV线路工程:线路路径长度18.2km,其中单回路架设10.1km,双回路塔单侧挂线架设7km(利旧),地下电缆敷设1.1km;③肖城~来村T****电站110kV线路工程:线路路径长度0.73km,均为单回路架设。 | 实际建设情况:变电站:①来村(大营)110kV变电站:本期**2×50MVA主变,布置在1#和2#主变位置;②肖城220kV变电站:本期扩建 1个110kV出线间隔。 线路:①马头~高臾I线T****电站110kV线路工程:线路路径长度4.265km,其中双回路塔单侧挂线架设4.22km,地下电缆敷设0.045km;②肖城~来村(大营)110kV线路工程:线路路径长度15.976km,其中单回路架设8.519km,双回路塔单侧挂线架设6.511km(利旧),地下电缆敷设0.946km;③肖城~来村(大营)T****电站110kV线路工程:线路路径长度0.28km,均为单回路架设。 |
竣工环保验收阶段线路路径长度减少2.909km,站址位移200m,线路横向位移最大为420m,因线路摆动新增敏感目标2处,其他建设内容与环评文件及批复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要严格落实本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电站四周站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区标准,线路周围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敏感目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2、工频电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4kV/m、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注:架空输电线路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其频率50Hz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3、要按规范建设事故油池,防止非正常情况下造成的环境污染。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按有关规定要求送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4.对林业的影响,本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沿线跨越树种主要是当地生长的杨树及果树。通过增加塔高的措施,同时在施工结束后对土地进行规整,对林业生态影响很小; 5.空气影响,本项目无废气产生,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6.水环境影响,****电站值守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污水。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定期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1、变电站四周站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线路周围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敏感目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2、变电站、线路及敏感目标电磁环境监测结果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4kV/m、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注:架空输电线路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其频率50Hz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3、**25m3事故油池,事故油池为地下式钢筋混凝土结构,并进行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0-10cm/s,满足使用要求,工程投运至今未发现有事故油和废旧蓄电池,如果以后运行过程中有事故油和废旧蓄电池产生,按照国家危废有关规定处置。 4.对林业的影响,本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通过增加塔高的措施,同时在施工结束后对土地进行规整,对林业生态影响很小; 5.空气影响,经调查,本项目运行期不产生废气; 6.水环境影响,变电站无人值班站,只有偶尔检修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至化粪池,定期清运。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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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选用低噪声主变,合理设置了站内平面布置。按设计规范控制架线高度,确保与跨越物的足够净空距离,导线至非居民区地面最低距离不小于6.0m,至居民区地面最低距离不小于7.0m,至弱电线路、电力线路最低距离不小于3m,至树木最低距离不小于3.5m,至建筑物最低距离不小于5m。 | 变电站四周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为60dB(A)、夜间为50dB(A);线路周围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敏感目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为55dB(A)、夜间为45dB(A) | 经调查,变电站选取的主变为低噪声主变,布局合理。导线至非居民区地面最低距离大于6.0m,至居民区地面最低距离大于7.0m,至弱电线路、电力线路最低距离大于3m,至树木最低距离大于3.5m,至建筑物最低距离大于5m。 | 变电站昼间厂界噪声监测值为47dB(A)-51dB(A),夜间厂界噪声监测值为42dB(A)-45dB(A),线路昼间噪声监测值为46dB(A)-47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40dB(A)-42dB(A),敏感目标昼间噪声监测值为46(A)-48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40dB(A)-43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要按规范建设事故油池,防止非正常情况下造成的环境污染。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按有关规定要求送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 **25m3事故油池,事故油池为地下式钢筋混凝土结构,并进行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0-10cm/s,满足使用要求,工程投运至今未发现有事故油和废旧蓄电池,如果以后运行过程中有事故油和废旧蓄电池产生,按照国家危废有关规定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合理组织施工,尽可能减小临时占地面积,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2)控制地表剥离程度,减小开挖土石方量,开挖土方分层堆放,并进行遮盖和洒水处理,土方尽可能回填,减小建筑垃圾量的产生; (3)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 (4)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及线路塔基开挖处进行平整、恢复地貌,并进行植被恢复; (5)临时场地选址应设置在荒地及田埂上。 | 已落实。 (1)合理安排施工临时场地,减小临时占地面积,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2)施工现场减小开挖土石方量,开挖土方分层堆放,并进行遮盖和洒水处理,土方全部回填; (3)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无就地倾倒覆压植被现象; (4)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及线路塔基开挖处进行平整、恢复地貌,并进行植被恢复,恢复原有生态功能; (5)临时场地选址均设置在荒地及田埂上。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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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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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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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1)合理组织施工,尽可能减小临时占地面积,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2)控制地表剥离程度,减小开挖土石方量,开挖土方分层堆放,并进行遮盖和洒水处理,土方尽可能回填,减小建筑垃圾量的产生; (3)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 (4)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及线路塔基开挖处进行平整、恢复地貌,并进行植被恢复; (5)临时场地选址应设置在荒地及田埂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1)合理安排施工临时场地,减小临时占地面积,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2)施工现场减小开挖土石方量,开挖土方分层堆放,并进行遮盖和洒水处理,土方全部回填; (3)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无就地倾倒覆压植被现象; (4)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及线路塔基开挖处进行平整、恢复地貌,并进行植被恢复,恢复原有生态功能; (5)临时场地选址均设置在荒地及田埂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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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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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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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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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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