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2)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6月25日至7月8日(10个工作日),监督方式:沧****委员会办公室,监督电话:****006,邮箱:****@163.com,通信地址:**市**区御河路54号。
一、整改任务
整改问题:督察发现,**市在2023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不降反升、空气质量排名持续下滑的情况下,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采取坚决有力措施,而是自降标准、自我减压。
整改目标:坚决贯****工作部署,确保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长期坚持
二、整改实施主体
牵头单位:****环境局
责任单位:****环境局、市**局、****建设局、市****执法局、****运输局、****信息化局、****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党工委和管委会、****政府,各县(市、****政府,**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三、整改情况
(一)整改措施
1、市、县两级组织召开部署调度会议,充分认清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严峻性,聚焦治理目标任务,采取果断措施,严格督导监管,狠抓推进落实;
2、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压实属地责任,高标准推进散煤治理、工地扬尘监管、道路清扫保洁、成品油整治、重型柴油货车绕行等工作,切实形成治污合力;
3、印发改善空气质量攻坚方案,多措并举,开展工业深度减排、车油路综合治理、餐饮油烟整治、清洁取暖、禁燃禁放禁烧、精细化管理等专项行动,切实提升全市大气污染治理水平;
4、制定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措施,加强会商研判,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加强监督帮扶,确保各项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5、坚持“一线工作法”,****中心**“一县四区”开展扬尘污染专项督导,指导落实好各项抑尘措施;
6、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整改调度,严格执行红黄牌制度,强化考核问效,始终保持大气污染防治高压态势。
(二)整改完成情况
1、市城管局按时参加大气晨会等调度会议,并按照会议相关部署狠抓推进落实;
2、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并在局门户网站公示;
3、制定印发《2023 年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攻坚方案》;
4、开展施工扬尘治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5、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格落实红黄牌制度。
四、验收情况
2024年5月8日,****环境局对此问题进行现场验收,各项整改措施均落实到位,实现既定整改目标,已完成整改,拟同意通过自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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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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