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学生食堂地面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内。
2.2工程规模:本工程预算造价为14.0082万元。
2.3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5招标范围:本工程主要包括二楼厨房墙砖翻新改造等工程内容,具体详见预算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该投标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
注:住建部核发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尚未取得新的有效的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应按附件格式要求出具《资质延续承诺书》,****建设部关于核准2023年度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名单(投标人所在页)、****建设部网站-服务-热门服务-申请事项办理进度查询(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模块查询办理进度的网站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3.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并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且使用有效期满足《****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自投标截止日起向前24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5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义行服管〔2018〕23号)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间查询的网站信息为准)。
3.6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规定,信用等级为E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间查询的上一个月企业信用等级为准)。
3.7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前没有下列不良行为:①被**市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督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处理(或处罚,以下简称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建设局列为限制市场准入的,****建设局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或被清退出**市建筑市场期间的;②被**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清退出建筑市场的;****建设厅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③被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建设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3.8****建设厅《浙建〔2015〕3号》文件及《关于调整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办理流程的提示》要求,**省外投标人须完成进浙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投标人请于 2024年6月24日-2024年6月28日(8:30—11:00和14:00—17:30)(节假日除外)到****(**市春晗路111号406室)报名受理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报名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需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三类人员B证和身份证;
(5)报名单位联系方式(手机号、QQ号等);
(6)2024年6月17日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7)《**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承诺书》、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资质延续承诺书》(尚未取得新的有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须提供);
4.2招标文件工本费及报名费100元(现金),由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5. 招标答疑提交
5.1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2024年6月26日17:00 时,潜在投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署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将投标疑问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7.评标办法:现场评分法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7月1日15时00分,地点:****(**市春晗路111号)4楼开标室。
8.2逾期送达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共**交易领域政务公开专栏(http://www.****.cn/col/col****456781/index.html)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
地址:**市佛堂镇大成路233号 地址:**市春晗路111号4楼
联系人:厉老师 联系人:吴志豪
联系电话:137****5505 联系电话:150****0907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