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丁沟镇**南路、**东路景观提升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受****的委托,****负责本项目具体招标事宜。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区丁沟镇**南路、**东路景观提升工程
2、工程地点:**区丁沟镇**南路、**东路
3、主要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工程投标上限价:28万元,各单位报价不得高出此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二、工期及质量要求
本项目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质量为合格。
三、合同价款支付
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计后付审定价款的90%,养护质保期满(1年)后,付清余款。
四、结算方式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使用园林专业职称的,可不提供安全生产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7、单位、集体报名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报名;对企业有相关资质要求的,查询**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发现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不得参加报名;
8、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必须注明牵头单位)
六、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授权委托人需携带以下材料一式两份,具体如下: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人将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报名资料进行逐项审查,上述报名资料必须全部具备且有效,任何资料、原件缺项都不能报名。
七、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2800.00)。
2、收款账户名称:****。
3、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桥支行。
4、银行账号:328********0009884。
5、特别提醒:****银行汇票或本票或保函或保单或现金等形式缴纳,无需入账,银行汇票或本票或保函或保单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缴纳(不接受支票、电汇,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开标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汇票或本票或保函或保单等原件,现金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公章。
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甲方签订施工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十、公告及报名时间、地点
1、本项目公告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2日
公示网站:****政府平台发布。
2、投标申请人应于2024年7月2日下午2:30-5:30至****(**市**区**路31号物价局院内),其余时间不接受报名。
十一、招标文件发售(300元)
投标人报名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9日上午9:30分。
2、开标时间:2024年7月9日上午9:30分。
3、开标地点:****开标室(**路31号3楼)
十三、其他事宜
1、在施工过程中,与道路或交通部门的协调、沟通由投标人自行解决,由此产生的矛盾协调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2、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投标人如有需要自行查勘,由此产生的安全责任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认真踏勘项目现场,熟悉现场地形、道路、地下和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施工和投标报价的因素,且潜在投标人应对自行获得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自行承担因此所需的费用。一旦投标人中标,中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和招标人需求为由,而提出额外赔偿。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陈伟
电话:139****7227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工
电话:153****2521
****
2024年6月25日
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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