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无人机机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大队无人机机场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新******中心)G座705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9日 14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大队无人机机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7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07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大队无人机机场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天内完成交货与安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6日 至 2024年07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新******中心)G座705
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并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请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注明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qq.com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由授权代表持上述材料至现场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9日 14点30分(**时间)
地点:**市新******中心)G座70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09日 14点30分(**时间)
地点:**市新******中心)G座7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开发区杨山路68号
联系方式:骆永 176****6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新******中心)G座705
联系方式:代张路 0516-****39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张路
电 话:195****1474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