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完成2024年度**市地下水环境质量和**县污染源执法监测工作,我局拟委托一家有资质且诚信良好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承担部分项目监测任务,现向有意向并具有监测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就该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度**环境监测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监测内容
详见附件:《2024年度**环境监测技术服务采购计划》。
三、项目完成时间
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所有监测项目并提交检测报告。
四、项目要求
1、检测机构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开展工作;
2、检测机构接到任务通知后在3日内安排现场采样,采样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监测报告。
3、出具加盖检测单位印章的正式检测报告贰份、采样记录单复印件一份、实验分析原始记录(含质控样、谱图等)复印件一份,现场监测照片(照片中需有明显的监测点位名称标志)
4、对监测数据和监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杜绝虚假报告。
五、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检验检测能力;
3、人员配置满足检测需求;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良好,近三年内未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被环保部门通报批评或者行政处罚;
5、本项目报价应单独报价,不接受联合报价。
六、报价文件要求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附件1:《2024年度**县环境监测技术服务采购计划》中所有监测项目的单价及总价明细表。
3、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
以上文件须盖报价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报价应视为已包括:采样费用、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监测调查和监测分析费用、报告编制、邮寄、以及税费等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
七、材料提交
1.供应商应于2024年7月2日17:00前将报价文件送至或邮寄我局,地址:**县城峰镇龙头新村28-16号(****)。
联系人:鄢锋 150****8598
2.此次报价仅作为后期招标项目价格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技术服务机构。
附件1:《2024年度**县环境监测技术服务采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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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