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根据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征集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支持方向、方式和标准
(一)支持方向:主要支持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完善县域家具家电等再生**回收体系等6个方向。
(二)支持方式:****政府购买服务2种方式。
(三)支持标准:以奖代补方式支持的,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有效投资总额的40%、单个项目不超过500万元。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在黔东南州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和单位;乡镇农贸市场、集贸市场项目****政府。
2、具备行业相关资质和条件,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完整,****银行信用等社会信用良好。
3、没有被列入诚信经营黑名单、经营状况良好。
4、符合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支持方向和建设内容。
5、项目获得中央财政支持或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
6、申报项目须于2024年1月1日以后有新增投资建设内容,且须于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体竣工验收。
(二)需提交的资料
满足条件且有意向申请的项目企业和单位,严格按照附件4要求将申报****商务局,****商务局结合本地县域商业发展现状和规划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对满足条件的项目完善****商务局复审。
(三)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资金投资额不可列支范围
1、****中心建设改造;
2、村级****商贸流通企业整体打包建设除外);
3、土地购置、征地拆迁的支出;
4、土建工程(主营业务必须的土建工程除外);
5、办公设施(办公楼)、员工宿舍;
6、办公设备、电脑;
7、各类运营费用:人员工资、人工费、招待费、流动资金、租赁费用、技术服务、流量费、广告费、燃料费用、知识产权费、宣传费用(出版物)、项目管理费用、资金占用利息(费用)、勘察设计费;
9、用于支付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的支出;
10、工作经费支出。包括但不限于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绩效自评、验收、引入第三方审计等支出。
特别说明:乡镇农贸市场、集贸市场建设项目、****中心建设项目必要的市场地面硬化、给排水、厅棚等建设支出,以及购买设备设施,改善性装修,引入新业态要求的改造等支出可计入投资额。
(四)征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征集时间:2024年6月27日前
2.报名地点:****管委会六楼工信局
3.联系人:雷奇武、刘 丹 0855-****580
附件2-3: **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表(空白).xlsx
附件5:****财政厅 ****商务厅关于印发《**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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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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