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关于做好2024年**市“芳梅教育教学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岩教研综〔2024〕134号2024-06-25 17:46
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学校:
为做好我市2024年**市“芳梅教育教学奖”的奖励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如下 :
一、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学校,根据《**市“芳梅教育教学奖”评选方案》(附件1)、《**市“芳梅教育教学奖”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2),制定实施方案,抓紧启动评选工作。
二、报送材料包括:①2024年开展评选工作报告(包括评选工作程序、评选委员会组成情况、评审结果、公示情况,一式一份)、②《**市“芳梅教育教学奖”申报表》(一式二份,附件3)、③《**市“芳梅集体奖”汇总表》和《**市“芳梅教育教学奖”推荐人选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4和附件5)。
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8月5日前,各县(市、区)、市属学校把纸质报送材料寄送****研究院401室,以上电子材料报送材料发至邮箱****@126.com。联系人:黄**,联系电话:****363。
四、教师以单一条件申报的,各县(市、区)、市属学校应优先上报评奖。
五、凡有违背师德师风者,一经查实,取消评奖资格。
附件:1.**市“芳梅教育教学奖”评选方案(2024版)
2.**市“芳梅教育教学奖”推荐名额分配表
3.**市“芳梅教育教学奖”申报表
4.**市“芳梅集体奖”汇总表
5.**市“芳梅教育教学奖”推荐人选汇总表
6.**市“芳梅教育教学奖”教师教学业绩认证表
7.**市“芳梅教育教学奖”班主任工作认证表
8.教育部2022-2025****小学生的**性竞赛活动名单
****研究院
2024年6月25日
附件1
**市“芳梅教育教学奖”评选方案
(2024年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化正向激励机制,落实重实绩、论贡献的目标导向,建设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小学教师队伍,促进**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评选对象、原则、奖励办法
(一)评选对象
****小学、****小学在职教师(含教研员、临聘教师)。
(二)评选原则
1.坚持师德标准。参评者应严格遵守师德标准,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育思想观念先进,教书育人成效突出。
2.突出教绩导向。参评学校、个人应在中考、高考、特色建设和各类竞赛等方面做出贡献,不搞平衡,杜绝“论资排辈”或“轮流坐庄”等倾向。
3.体现公平公正。严格依照评选条件,增强评选透明度,确保评选评奖质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当事人参评资格,对已评获奖者予以撤销并追回已发放的奖金。追究造假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奖励办法
1.“芳梅教育教学奖”分设芳梅集体奖、芳梅教育奖和芳梅教学奖。
芳梅集体奖项,奖励金额分为壹拾万元和五万元两档。
芳梅教育奖为个人项目,奖励金额为每人五万元。
芳梅教学奖为个人项目,奖励金额为每人一万元。
2.****总会芳梅教育发展基金颁发奖金。
3.为激励教学一线的中青年教师和广大农村教师为**教育事业做出贡献,通过评选产生的芳梅教育、教学奖教师中,35岁以下的教师不低于10%,农村教师占比不低于30%。
4.中、小学校正****中心校及以上)由各县(市、区)推荐正职书记或校长1人参评,市属校向教科院申报,共评选8名教育奖。校长不参评教学奖。
正职书记、校长完成学科教师的****小学周课时12节及以上,中学周课时8节及以上),可按一线教师参评,不计入校长名额。
校长按单一条件参评,不受名额限制。
5.市教科院、各县(市、****学校共评选4名教学奖,由各县(市、****学校向市教科院推荐1人参评。教研员不参评教育奖。
按单一条件参评,不受限制。
6.“芳梅教育教学奖”按二种方式评选:一是单一条件评选,二是综合推荐评选。
单一条件由个人申报,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市属学校审核后参加评选。单一条件优先于综合评选,但对班主任单一条件评选,各县(市、区)可视具体情况划定名额。
****学校、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评选条件,量化推荐;****学校、市教科院根据评选条件量化推荐。
7.各县(市、区)、市属学校(单位)将评选结果报市教科院,市教科院复核后,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审核确认,并将结果予以公示。
三、芳梅集体奖
1.高考奖励(统计应届考生)
(1)高考物理类全省排名前80名、历史类全省排名前30名,****学校壹拾万元。
(2)高考物理类全省排名前81—150名、历史类全省排名前31——80名,****学校五万元。
(3)以空飞、艺体录取清北的,每录取一人,奖励学校五万元。
(4)一级校高考全省排名物理类前6000名、历史类前1000名的总人数比例增长位居市前2名,奖励学校五万元。由学校提供成绩单,2024年以去年(2023年)提供的985考生情况为依据计算。如负增长,不给予奖励。
(5)非一级校本科上线率增长位居市前2名,奖励学校五万元。由学校提供高考成绩单,2024年以去年(2023年)提供的成绩为依据计算。如负增长,不给予奖励。
****学校制定奖金分配办法。
2.中考奖励
初中三年中考巩固率达99%及****学校可以参评。设优秀奖和进步奖,如学校同时获得优秀奖和进步奖,保留学校优秀奖,从进步****学校。
(1)中考五率评选获市**组前2名,农村组前4名,评为优秀奖,奖励学校五万元。
(2)中考全科及格率、单科优秀率和得分率较上年增长情况(三项累计)市**组前2名、农村组前4名,评为进步奖,奖励学校五万元。
****学校制定奖金分配办法。
3.小学特色建设奖
学校在科学、工程、艺术、体育、阅读、书法、劳动教育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富有鲜明特色,有示范、引领作用。各县(市区)推荐2所(农村、**各推荐一所。市属学校推荐一所),奖励学校五万元。奖金不少于70%用于科学、工程、艺术、体育、阅读、书法、劳动教育设备投入或用于聘请相关专业人员的工资。30%可用于对科学、工程、艺术、体育、阅读、书法、劳动教育等方面工作做出突出贡献人员的奖励。由学校制定奖金使用和奖励办法。
四、芳梅教育奖评选
(一)单一条件评选
无违反师德师风、违法违纪等问题的教师,在今年(除特别说明外,计算时间为2023年8月1日-2024年7月31日)获得以下荣誉或奖励之一者,可直接申报芳梅教育奖。
1.确认为教育部、中组****小学领航名师、名校长人选。
2.国家级教学名师、名校长。
3.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4.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5.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
6.10年内(2014年-2023年),有三个不同年份且今年(2023年9月-2024年7月)有直接指导学生参加高中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赛获得省一等奖。
7.指导学生参加高中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赛获得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8.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项目比赛获国家二等奖及以上;或个人作品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教育、行政主管见说明一)。
9.省教学大赛获得特等奖。
10.教学成果获得国家级奖励。
(二)综合条件评选
符合基本条件和教学成绩条件可申报,加分项目仅作量化评分。
1.基本条件
(1)师德高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立教,为人师表,在当地教育界享有较高声望,深受师生和社会认可。近5学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其中至少1次优秀。
(2)潜心育人。坚持立德树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在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指导优秀生、转化后进生、培育优秀班集体等方面成效显著。担任班主任工作累计满5年,且近5学年担任班主任(含视同,见说明二)至少2年。工作满3年但不足5年的青年教师参评,须至少担任班主任2年。
(3)培养教师。积极承担培养、指导青年教师工作,在提**年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近5学年至少指导1位教师在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教学比赛中获县级二等奖及以上1次,或指导青年教师开设县级以上公开课教学1次。工作满3年但不足5年的青年教师参评,对指导青年教师不做要求,但须有师徒结对的证明和指导教师的推荐意见。在县级以上的教学竞赛中获奖均以文件、证书为依据,且为第一指导教师。
(4)示范辐射。积极承担示范课、公开课、观摩课、研修讲座和“送培送教”等任务。近5****团校)开设2次、或在县级开设1次示范课、公开课、观摩课或教育教学讲座。以上均以文件、证书为依据。
(5)教学科研。结合学校和学生实际,积极参加听课评课和集体备课活动,进行课堂案例分析,撰写教学反思,教研成绩显著。近5学年撰写的案例分析、教学反思、论文在校级汇编1篇。
2.教学成绩
(1)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鲜明的教学主张,教学经验丰富,在本学科教育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任教课时达到规定课时要求,小学周课时12节及以上,中学周课时8节及以上。
(3)教学业绩名列前茅。近5学年所任教班级有8个学期的期末统一检测学科的平均成绩均不低于本校本年级平均成绩,或其成绩在同类校、片区排位前三分之一;或在上级组织的学科教学质量检测中,其平均成绩****学校的前三分之一。中途接任(含选课走班)的,成绩同上学年(学期)对比名次有明显进步,学生、家长评议满意率达85%以上。工作满3年但不足5年的青年教师参评,须6个学期成绩符合相关要求。非考试科目成绩认定详见说明三。
3.量化项目
(1)获得市级党委、政府及以上综合表彰。
(2)获得市级及以上名师、省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称号。
(3****教育厅、总工会等联合组织省级教学大赛奖励。
(4)扎根我市乡村(乡村教师由各县市区根据发放乡镇工作补贴的标准界定)教学一线15年以上,且仍在乡村任教。
(5)近5学年在市级及以上开设示范课、公开课或讲座。
(6)近5学年主持(含排名前三)完成市级及以上教研课题,乡村教师主持(含排名前三)完**级及以上教研课题(以文件和证书为准)。
(7)近5学年获市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
(8)近5学年****工作室成员,成效显著。
(9)近5学年以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教育部竞赛白名单活动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10)累计担任班主任15年,第16年起,按年计分。(视同班主任工作的不加分)
(11)教学成绩有9一10个学期的期末统一检测学科的平均成绩均不低于本校本年级平均成绩,或其成绩在同类校、片区排位前三分之一;或在上级组织的学科教学质量检测中,其平均成绩****学校的前三分之一。中途接任(含选课走班)的,成绩同上学年(学期)对比名次有明显进步,学生、家长评议满意率达85%以上。工作满3年但不足5年的青年教师参评,须7-9个学期成绩符合相关要求。
各县(市、区)根据各地实际,确定分值比例和单项封顶分值。
(三)校长参评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和办学成效条件才可申报。加分项目仅作量化评分。
1.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在当地教育界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担任校长或专职书记五年(累加)及以上且仍在岗,近5学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其中至少1次优秀。
(2)教育理念好。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办学理念,坚持立德树人,在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指导优秀生、转化后进生、培育优秀班集体等方面成效显著。近5学年在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或管理会议上至少作一次现场(书面)交流或专题讲座,或独立撰写一篇论文在CN刊物发表,或出版教育教学专著1册。
(3)工作业绩好。任职学校未发生重大校园安全事故和违规办学行为。近5学年****学校年度绩效考评中至少2年为优秀。
(4)示范辐射好。注重学校内涵建设,在校园文化建设、实施素质教育和提高办学质量与效益方面在市内外有较高声望。近5学年承办片区及以上教学交流研讨活动。
2.办学成效
(1****学校内部管理改革,凝练学校的校风和学风,社会认可度高。
(2)学校在市、县质量监测和统一考试中,成绩突出,进步显著,位列市、县前列,或其成绩在同类校、片区排位前三分之一。
(3)近5****学校获得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或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的表彰。
3.量化项目
(1)获得市级党委、政府及以上综合表彰。
(2)获得市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或省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称号;****工作室领衔人。
(3****教育厅、总工会等联合组织省级教学大赛奖励。
(4)扎根我市乡村(乡村教师由各县市区根据发放乡镇工作补贴的标准界定)教学一线15年以上,且仍在乡村任教。
(5)近5学年来,****学校年度绩效考评中3年及以上为优秀。
(6)近5学年学校教育教学或管理经验在市级及以上媒体登载或播出。
(7)近5学年学校学生参加教育部竞赛白名单活动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8)学校被确立为市级及以上教改示范校、科研基地。
(9)近5****学校获得市级党委、政府及以上或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的表彰。
五、芳梅教学奖
(一)单一条件评选
1.无违反师德师风、违法违纪等问题的教师,在今年(除特别说明外,计算时间为2023年8月1日-2024年7月31日)获得以下荣誉或奖励之一者,可直接申报芳梅教学奖。
(1)指导学生参加高中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赛获得省一等奖。
(2) 指导学生参加教育或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竞赛获省一等奖及以上。
(3)教师参加教育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获得省一等奖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解释见说明一)。
(4****大学科奥赛外,以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教育部竞赛白名单活动获国家级奖励。
(5)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20年及以上或累计25年及以上,且近两年(2022年9月1日-2024年7月31日)仍担任班主任,并****中心校以上)或一次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奖励(此项申报不包含“视同班主任”的工作,提供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二)芳梅教学奖综合评选
符合基本条件和教学成绩要求可申报,加分条件仅做量化评分要求。
1.基本条件
(1)师德高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在当地教育界享有较高声望,深受师生和社会认可。近5学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合格以上,其中至少1次优秀。
(2)潜心育人。坚持立德树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在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指导优秀生、转化后进生、培育优秀班集体等方面成效显著。担任班主任工作(含视同,见说明二)累计满2年。
(3)示范引领。积极承担示范课、公开课、观摩课、研修讲座和“送培送教”等任务。近5****团校)开设1次较高水平的示范课、公开课、观摩课或教育教学讲座,以上均以文件证书为准。
(4)教学科研。结合学校和学生实际,积极参加听课评课和集体备课活动,进行课堂案例分析,撰写教学反思,教研成绩显著。近5学年撰写的案例分析、教学反思、论文在校级及以上汇编1篇。
2.教学成绩
(1)任教课时达到规定课时要求。小学周课时12节以上,中学周课时8节以上。
(2)教育教学效果显著,教学业绩名列前茅,近5学年所任教班级有6个学期的期末统一检测学科的平均成绩均不低于本校本年级平均成绩,或6个学期其成绩在同类校、片区排位前三分之一;或在上级组织的学科教学质量检测中,其6个学期平均成绩****学校的前三分之一。中途接任(含选课走班)的,成绩同上学年(学期)对比名次有明显进步。学生、家长评议满意率达85%以上。工作满3年但不足5年的青年教师参评,须5学期成绩符合相关要求。非考试科目成绩认定见说明三。
3.量化项目
(1)获得乡镇党委、政府及以上综合表彰。
(2)获得县级及以上名师、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称号。
(3****教育局举办的教学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4)扎根我市乡村(乡村教师由各县市区根据发放乡镇工作补贴的标准界定)教学一线8年以上,且仍在乡村任教;
(5)近5学年在县级及以上开设示范课、公开课、讲座。
(6)近5学年主持(含排名前三)完**级及以上教研课题。
(7)近5学年获市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或完成省级及以上课题一项(不含学会、不含子课题)。
(8)近5学年****工作室成员,成效显著。
(9)近5学年以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教育部竞赛白名单项目获省级及以上奖励。
(10)累计担任班主任10年,第11年起,按年计分。此项加分不含视同班主任。
(11)教学成绩有7一10个学期的期末统一检测学科的平均成绩均不低于本校本年级平均成绩,或其成绩在同类校、片区排位前三分之一;或在上级组织的学科教学质量检测中,其平均成绩****学校的前三分之一。中途接任(含选课走班)的,成绩同上学年(学期)对比名次有明显进步,学生、家长评议满意率达85%以上。
(三)教研员参评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条件可申报。加分项目仅作量化评分。
1.基本条件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担任教研员5年以上。
(2)有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怀,热爱教研工作,充分发挥研究、指导、服务职能,组织的学科教研活动辐射面广、在本市乃至全省有一定影响力。每年组织二次本级以上的教研活动。近五年在上一级组织的教研活动中公开教学或做专题讲座(本级、上一级见说明五)。
(3)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践行素质教育,积极推进教育改革,近五年有个人教学教研作品在市级及以上获奖。
(4)遵守职业道德、学术规范,作风民主,有较强的服务精神,善于听取基层意见,认真总结学科教研经验,勇于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每年参加单位统一组织的视导工作,并有及时完成视导报告。每年有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建议、意见。
(5)近三年在CN刊发表教育学术论文一篇或有教育学术专著出版发行。
(6)担任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课题主持人或重大项目、基地负责人。并完成相应研究,顺利结题。
2.量化项目
(1)获得市级党委、政府及以上综合表彰。
(2)获得省级名师、名校长或省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称号。
(3****教育厅、总工会等联合组织省级教学大赛奖励。
(4)近5学年在市级及以上开设示范课、公开课。
(5)近5学年独立撰写并公开发行教育教学论著;独立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并在CN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2篇及以上。
(6)近5学年获市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
(7)近5学年以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教育部竞赛白名单活动获省级二等奖及以上。
六、再次申报条件
(一)基本原则
1. 已获“芳梅教育教学奖”者和****学校,满3学年后方可申报,参加综合评选。个人单一条件申报不受限制。
2.再次申报综合评选,需提供获奖后的相应材料。
(二)参评条件
1.参评教师除特别说明的条件外必须符合“芳梅教育教学奖”评选的条件。
2.特别说明
(1)班主任工作认定:申报教育奖须至少担任班主任1年、或视同班主任2年;申报教学奖不作要求。
(2)教学成绩认定:距上次获奖满3学年但不足5学年的教师,根据申报年限计各学期成绩符合相关要求。
七、有关说明
(一)教育或行业主管部门
教育或行业主****、教育厅、教育局、教研机构、电教馆、装备中心、科协、总工会、中国美术家学会等行业部门单独或联合举行的竞赛。除教育部竞赛白名单(另附)组织的活动,其他民间组织(学会)举办的活动不算。
指导学生获奖,由第一指导教师申报。同一教师指导同一类竞赛多人(多项),只计一人。
教师获奖,由主持教师申报。同类多项获奖,计最高项。
主管部门举办的比赛没有设定等级,获奖项目降一级申报,如精品课,国家级精品课视同省一等奖。
(二)视同班主任工作
****小学、中学中层以上干部、校团委书记、****大队总辅导员、年段长、教研组长、生管教师、课外活动校级优秀辅导员,****学校领导、教导,在校生规模达540****小学中层干部,任职年限可按班主任工作年限计算。
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实验教师及没有班主任岗位设置的单位人员,班主任工作可不作要求。
(三)教学业绩
任教学科无法(未能)进行统一检测或无检测成绩可查的认定办法:
1.获得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称号。
2.近5学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2)获得县级教学大赛二等奖及以上;(3)教学单项获得县级二等奖2次或市级一等奖1次;(4)所指导学生参加团体比赛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乡村教师获县级二等奖及以上)。
3.学校“五率”评比获市级一等奖,该届初中毕业班10个科目教师当年度两个学期的教学业绩均视同合格。
(四)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视同在CN刊物上发表的论文1篇(符合多种情况的,也只视同1篇)。
1.在《未来教育》《**教育研究》《**教学研究》《**幼儿教育》《**教育德育》和《**教育督导》上发表论文。
2.以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高中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赛,初高中、小学生(科学、综合实践活动)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和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获**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以上,或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获奖;每人次可视同1篇论文,但不可与指导获奖重复使用。
3.****小学教师教学大赛一等奖以上(不可重复认定)。
4.美术、书法教师创作的美术、****文化厅、省教育厅或省美协主办的美展并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至少3件),****美术馆收藏。
5.音乐教师创作的作品在中央、省级****电视台)播放或经正式出版部门出版发行达3件以上。
(五)教研员评选中的本级、上一级说明
本级:指县级教研员要求县级层面;市级教研员要求是市级层面。
上一级:指县级教研员要求市级层面;市级教研员要求是省级层面。
八、评选程序
(1)评选方式。除集体奖外,个人芳梅教育奖、教学奖按单一条件和综合评选二种方式进行。中、高考奖励,由市教育局根据数据确定。
(2)推荐办法。在各县(市、区)教育局指导下,各学校、****学校根据评选条件,自下而上量化推荐。****学校、市教科院根据评选条件,自下而上量化推荐。
(3)县级初审。在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指导下,****学校组织专家统一审核排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教科院;市属学校参评人员经市教科院组织专家审核后上报。
(4)市级审定。市教育局指导****委员会,抽调专家组成评审组,审定推荐名单,将拟获奖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给予确认。
九、其他事项
1.参评教师只能申报芳梅教育、教学奖其中一项;若再次参评者与首次参评者条件(分值)相同时,首次参评者优先。
2.**市各县(市、区)编外教师,在申报单位工作满5年的,可参评。
3.****委员会评议认可,可直接对教师进行评奖。
4.参评材料应列出封面清单,年度考核表(可前移一年计五年)、各类证书、文件、论文、课题等须提供复印件并盖章认定,课时证明由经办人签字、学校盖章,****学校提供、经办人签字、****学校盖章认定。
5.本奖****委员会负责解释并实施。
6.相关意见建议可邮件发送至****@126.com
附件2
2024年**市“芳梅教育教学奖”评选名额分配表
县(市、区) | 教育奖 | 教学奖 | ||
教师 | 正职校长(书记) | 教师 | 教研员 | |
**区 | 11 | 1 | 36 | 4 |
**区 | 11 | 1 | 41 | |
**县 | 11 | 1 | 42 | |
**县 | 9 | 1 | 24 | |
**县 | 5 | 1 | 17 | |
**县 | 5 | 1 | 18 | |
**市 | 5 | 1 | 18 | |
市属校(单位) | 5 | 1 | 20 | |
合计数 | 62 | 8 | 216 | 4 |
说明:正职校长(书记)只参评教育奖
教研员只参评教学奖
各县(市、区)上报教育奖备选1名、教学奖备选
2名分在汇总表上备注栏标注“备选”。
2024年市属校“芳梅教育教学奖”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学校(单位) | 教育奖 | 教学奖 |
1 | ****中学 | 2 | 6 |
2 | ****中学锦山学校 | 1 | 3 |
3 | ****中学 | 1 | 3 |
4 | ****中学 | 1 | 2 |
5 | ****学校 | 1 | 2 |
6 | ****小学 | 1 | 2 |
7 | ****小学 | 1 | 2 |
8 | ****小学 | 1 | 2 |
9 | 龙****小学 | 1 | 1 |
10 | ****研究院附属小学 | 1 | 1 |
11 | ****小学 | 1 | 1 |
12 | ****学校 | 1 | 1 |
合计 | 12 | 26 |
附件3 **市“芳梅教奖”申报表.docx
附件4:“芳梅集体奖”汇总表.xlsx
附件5 **市芳梅教育教学奖推荐人选汇总总表(1).xlsx
附件6教师教学业绩认证表(1).docx
附件7班主任工作证明(1).docx
附件8 教育部2022-2025****小学生的**性竞赛活动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