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受****的委托,****处理厂进出水仪表运维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污水处理厂进出水仪表运维
五、采购性质:****政府采购)
六、预算总金额:55万元
七、采购内容(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总金额 | 最高限价 | 简要要求 | 备注 |
1 | 污水处理厂进出水仪表运维 | 1项 | 55万元 | 55万元 | 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供应商参加**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九、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5日起至2024年7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有效)。
2.报名地点:****(**市鹿**牛山商务大厦1201室)
3.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投标人在“政采云”(http://zfcg.****.cn)上登录申请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将以下书面资料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办理购买采购文件事宜,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书面资料进行审核。
十、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报名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
2.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标书购买费汇款凭证(户名:********公司;帐号:120********00108517;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城南支行)
4.开票信息、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十一、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6月25日起至2024年7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购买采购文件有效,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2.采购文件发售地点:****(**市鹿**牛山商务大厦1201室)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7日14点00分
递交地点:**市鹿**七都街道沙州路478-1号附属楼202室(位于****服务站附近)
2.开标时间:2024年7月17日14点00分
开标地点:**市鹿**七都街道沙州路478-1号附属楼202室(位于****服务站附近)
十三、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4.温****集团****监察室负责对投标人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人认为温****集团****监察室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
地址:**市鹿**七都街道沙洲路478-1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7-****019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鹿**牛山商务大厦1201室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153****2055/0577-****8603
****管理部门:温****集团****监察室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方式:0577-****2896
十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采用银行转账、汇款形式。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汇入如下账号:
户名:****
账号:396****45263
开户行:****分行
十六、相关附件: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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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5日
****集团所属********处理厂进出水仪表运维项目(自主)的征求意见公示
****受****的委托,****处理厂进出水仪表运维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请于2024年7月1日下午17 :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公司。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163.com。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女士
联系电话:158****4295
联系地址:**市鹿**牛山商务大厦1201室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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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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