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勒克县胡吉尔台乡人民政府尼勒克县胡吉尔台乡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县胡吉尔台乡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电气设备/照明设备/路灯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25日 18:58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张维民、姜延梅、孙岭、刘晓云、赛**(采购人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49.52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郝金鹏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9-****133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胡吉尔台乡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安茂基152****5681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经济**区金茂新天地A座8楼814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郝金鹏0999-****133 |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胡吉尔台乡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伊犁州**县城**路
中标(成交)金额:49.****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 | 采购安装路灯110盏及配套设施建设(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力福光电科技 | 太阳能路灯 | 1 | 4952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维民、姜延梅、孙岭、刘晓云、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以下方式计算的100%收取),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费率1.58%,服务类费率1.58%,工程类费率1.05%;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费率1.16%,服务类费率0.84%,工程类费率0.8%;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费率0.93%,服务类费率0.62%,工程类费率0.63%。(由中标人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428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单位和个人发现有关部门和人员有营私舞弊、行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可具实举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胡吉尔台乡
联系方式:安茂基152****56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经济**区金茂新天地A座8楼814室
联系方式:郝金鹏0999-****1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金鹏
电 话: 0999-****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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