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力士达智慧照明科技技术产能升级改造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15MA61UK517E | 建设单位法人:郑道昌 |
周**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中国 |
**市**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双新路102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力士达智慧照明科技技术产能升级改造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1-C331-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市**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双新路1029号 |
经度:103.799074 纬度: 30.65378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4-19 |
温环承诺环评审〔2022〕1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800 |
71 | 运营单位名称:**** |
****0115MA61UK517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115MA61UK517E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15MA6C6CD23P | 竣工时间:2024-02-2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5-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0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list/2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路灯杆50000套/a,路灯叶50000套/a | 实际建设情况:路灯杆48000套/a、路灯叶48000套/a(一期),路灯杆2000套/a、路灯叶2000套/a(二期) |
根据市场需求,本项目实行分期建设,其中一期建成后年产路灯杆48000套,二期工程年产路灯杆2000套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灯叶:下料-焊接-打磨-外协镀锌、除油除锈等表面处理-喷塑-固化 灯杆:下料-折弯成型-灯杆焊接-杆件校直-组合焊接-打磨-外协镀锌、除油除锈等表面处理-喷塑-固化-试灯检验 | 实际建设情况:同环评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①2#生产车间切割烟尘、焊接烟尘,切割烟尘经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和经焊接烟尘处理器处理后的焊接烟尘经同一根 15m 排气筒(编号 DA001)排放;②1#生产车间切割烟尘、焊接烟尘:切割烟尘经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和经焊接烟尘处理器处理后的焊接烟尘经同一根 15m 排气筒(编号 DA002)排放;③喷塑粉尘:喷塑粉尘经旋风除尘+二级滤芯除尘回收装置处理后经 1 根 15m排气筒(编号 DA003)排放;④天然气燃烧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5m 排气筒(编号 DA004)排放;⑤固化废气:固化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编号 DA004)排放;⑥食堂油烟:建设单位拟在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楼顶排放。 废水:①生活污水:****弹簧厂已建预处理池(1 座,50m3);②车间含油洗手废水:车间洗手池下方设置 1个车间油水分离器 0.5m3;③餐饮废水:厂区原有 1 个食堂隔油池 2m3,项目对其进行扩容至 10m3 固废:一般固废暂存区:1 处,厂区东北侧面积约 10m2;危废暂存间:1 处,厂区北侧面 积约 5m2,防渗措施:涂至少2mm 厚的 HDPE 膜+设置不锈钢防渗托盘,并设置 10cm 围堰 噪声:距离衰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加强管理 | 实际建设情况:1#生产车间本期验收暂不涉及焊接工序,焊接工序在二期工程进行建设,同时充分利用厂区内已建设环保设施,将切割烟尘收集至2#生产车间设置的布袋除尘器系统处理后经一根15m排气筒(编号DA001)排放,不涉及排气筒新增;其余同环评 |
1#生产车间本期验收暂不涉及焊接工序,焊接工序在二期工程进行建设,同时充分利用厂区内已建设环保设施,将切割烟尘收集至2#生产车间设置的布袋除尘器系统处理后经一根15m排气筒(编号DA001)排放,不涉及排气筒新增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配备消防设施、防护器具、应急预案等 | 实际建设情况:同环评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5448 | 0.5488 | 0 | 0 | 0.545 | 0.545 | |
0 | 0.62 | 2.996 | 0 | 0 | 0.62 | 0.62 | |
0 | 0.137 | 0.245 | 0 | 0 | 0.137 | 0.137 | |
0 | 0.007 | 0.044 | 0 | 0 | 0.007 | 0.007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27 | 0.0048 | 0 | 0 | 0.003 | 0.003 | / |
0 | 0.0027 | 0.021 | 0 | 0 | 0.003 | 0.003 | / |
0 | 0.2308 | 0.766 | 0 | 0 | 0.231 | 0.231 | / |
0 | 0.02 | 0.02 | 0 | 0 | 0.02 | 0.02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油水分离器、预处理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 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办公生活污水和住宿污水一起进入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废水总排口的pH、COD、BOD5、SS、石油类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氮、总磷能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的限值要求,各类废水均能达标排放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布袋除尘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 1#车间和2#车间废气收集后经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颗粒物(焊接烟尘、切割烟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
滤芯除尘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 喷塑粉尘收集后经滤芯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3排放 | 有组织颗粒物(喷塑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
二级活性炭吸附 | 《**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 2377—2017)中表3“表面涂装行业” 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和速率限值 | 固化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4排放 | 固化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4排放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距离衰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加强管理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距离衰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加强管理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危废暂存间采取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四防”处理,确保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1.0×10-10cm/s | 危废暂存间采取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四防”处理,确保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1.0×10-10cm/s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餐厨垃圾由****公司处置;废油脂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包装材料、金属粉尘、边角料、焊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金属粉尘收****回收站回收利用;废滤芯、废焊烟净化器滤芯跟换后,交由供货商回收处理;废机油、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油水分离器油污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餐厨垃圾由****公司处置;废油脂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包装材料、金属粉尘、边角料、焊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金属粉尘收****回收站回收利用;废滤芯、废焊烟净化器滤芯跟换后,交由供货商回收处理;废机油、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油水分离器油污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配备消防设施、防护器具、应急预案等 | 配备消防设施、防护器具、应急预案等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供水系统由市政给水管网提供;供电系统由市政电网供电;供气系统由市政供气管网提供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供水系统由市政给水管网提供;供电系统由市政电网供电;供气系统由市政供气管网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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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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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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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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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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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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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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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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