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大唐天然气发电项目配套220kV升压装置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00MA5TJ8W60U | 建设单位法人:迟立君 |
李明慧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区美安科技**美安二街5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大唐天然气发电项目配套220kV升压装置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D441-电力生产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美安科技**美安二街59号 |
经度:110.15255 纬度: 19.91435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3-18 |
琼环函〔2024〕6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000 |
28 | 运营单位名称:**** |
****0100MA5TJ8W60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4********903315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4********320886F | 竣工时间:2024-03-2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5-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2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html_l.aspx?id=87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电压等级220kV | 实际建设情况:电压等级220kV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220kV变电站1座,本期主变容量2×590MVA,220kV出线4回 | 实际建设情况:**220kV变电站1座,本期主变容量2×590MVA,220kV出线4回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电磁环境: 电厂内主变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 本项目电磁环境的影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规定的标准限值要求(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 2、声环境: 选用低噪声主变,****电厂东、西、北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南厂界执行3类标准。 3、水环境: 运行期无生产废水产生。 4、固体废弃物: (1****电站变压器发生事故检修时,事故排****回收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及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 (2)废旧蓄电池废物类别为HW31含铅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52-31,废旧蓄电池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及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 5、环境风险: (1)变电站内配套建设事故油池1座,有效容积为120m3,布置于地下,通过集油坑、排油管道进行收集,事故油池需满足单台主变全部油量的要求,收集后废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2)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 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 1、电磁辐射环境: 电厂内主变布置在主厂房东侧,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布置位置周边无环境敏感目标,位置合理。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纯凝发电机组配套220kV变电站(**大唐220kV变电站)四周厂界工频电场强度测量值范围为(0.26~266)V/m,工频磁感应强度测量值范围为(0.020~1.08)μT;各监测点位测量值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规定的标准限值要求。 2、声环境: 项目选用了低噪、合格的主变设备,经现场监测,****四周厂界环境噪声昼间测量值范围为53~56dB(A),夜间测量值范围为50~53dB(A),东、西、北厂界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的要求,南厂界符合3类标准。 3、水环境治理: 本项目运行期不产生废水。 4、固体废物 变电站产生的事故废油、废旧蓄电池待产生后委托****回收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 5、环境风险: (1)变电站内配套建设了贮油坑、排油管和事故油池1座,油池有效容积为120m3,项目运行至今未发生漏油风险事故。 (2)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号:460105-2023-005-M。并开展了应急演练。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变电站及配套设施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严格落实申报登记制度,并按规范贮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及时接收并进行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已委托资质单位及时接收处理。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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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主变压器 | ****电厂东、西、北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南厂界执行3类标准。 | 项目选用了低噪、合格的主变设备,经现场监测,****四周厂界环境噪声昼间测量值范围为53~56dB(A),夜间测量值范围为50~53dB(A),东、西、北厂界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的要求,南厂界符合3类标准。 | ****四周厂界环境噪声昼间测量值范围为53~56dB(A),夜间测量值范围为50~53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电站变压器发生事故检修时,事故排****回收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及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 (2)废旧蓄电池废物类别为HW31含铅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52-31,废旧蓄电池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及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 | 变电站产生的事故废油、废旧蓄电池待产生后委托****回收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变电站内配套建设事故油池1座,有效容积为120m3,布置于地下,通过集油坑、排油管道进行收集,事故油池需满足单台主变全部油量的要求,收集后废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2)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1)变电站内配套建设了贮油坑、排油管和事故油池1座,油池有效容积为120m3,项目运行至今未发生漏油风险事故。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号:460105-2023-005-M。并开展了应急演练。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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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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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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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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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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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电厂内主变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 本项目电磁环境的影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规定的标准限值要求(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电厂内主变布置在主厂房东侧,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布置位置周边无环境敏感目标,位置合理。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纯凝发电机组配套220kV变电站(**大唐220kV变电站)四周厂界工频电场强度测量值范围为(0.26~266)V/m,工频磁感应强度测量值范围为(0.020~1.08)μT;各监测点位测量值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规定的标准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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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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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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