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县红寺镇玉皇村农作物户用晾晒场建设项目 | ||
采购单位 | **** | 交易编号 |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199****9027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4-06-26 00: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6-26 23:55: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6-27 0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6-27 23:55: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1 | **县红寺镇玉皇村农作物户用晾晒场建设项目001 | **** | 工程类 | 201000.0 |
公告内容
根据《**省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受****的委托。现拟对**县红寺镇玉皇村农作物户用晾晒场建设项目以询价方式招标,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单位:****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名称:**县红寺镇玉皇村农作物户用晾晒场建设项目
四、招标内容:
本项目位于**县红寺镇玉皇村阳坡社,拟**农作物户用晾晒场1处,面积1667平方米,面层结构采用18厘米厚C25混凝土面层(表面撒1:1水泥砂子压实抹光)+20厘米厚天然砂砾垫层+素土夯实(压实度不小于93%,基层找坡0.3%)。
五、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六、预算控制价:20.1万元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3、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 )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八、招标报名及竞价时间:
招标报名:2024年6月26日00:00:00至2024年6月26日23:59:00
竞价时间:2024年6月27日00:00:00至2024年6月27日23:59:00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红寺镇
联 系 人:王先生
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县**北二环中路鸿福家园25号商铺
联 系 人:靳小燕
电 话:153****2655
项目相关文件
采购文件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