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关于2024年6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 **** | 成文日期: | 2024-06-18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4年6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1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8日-2024年6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771(行政许可科)
通讯地址:****中心
邮 编:265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公司市区水厂水质提升及改造项目 | **路29 号现有厂区内 | **** | ******公司 | **综合净水处理车间1座,扩建1#净水车间,配套厂区内道路、管线、仪表改造工程。 | 1.净水处理设施清洗用药剂密闭包装,泥沙及时清运,无新增废气产生。 2.超滤加药冲洗及化学清洗废水、反渗透膜化学清洗废水经中和处理后与其他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4.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废过滤材料(石英砂、卵石承托层、超滤膜、反渗透膜等)及废吸附剂(废活性炭)全部由厂家负责更换并收集带走,废药剂包装物暂存在危废间,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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