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智能成套电气设备升级建设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开发区山海协作区山海路10号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开发区山海协作区山海路10号,2020年09月企业委托**景****公司编制了《****智能成套电气设备升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10月12****环境局**分局文件:关于《****智能成套电气设备升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江环开建〔2020〕37号)。该建设项目于2022年4月开工建设,2023年10月建成试生产。于2023年12月18日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管理类别为登记管理,登记编号为:****。企业于2023年12月经自主验收。 现由****生产需要,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原工艺中自动化喷塑生产线固化采用电加热的固化方式不仅能耗高,而且喷涂后产品的表面防腐质量达不到相应的要求。为适应市场需要,进一步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决定利用原租赁厂房对原有生产线(其不动产权证号为浙(2021)**不动产权第****405-****406号,证载土地面积27478平方米,证载建筑面积42317.52平方米)进行技改,对原有工序喷塑生产线采用电加热的固化方式进行技改优化,购置高效节能的天然气加热固化装置。
公众参与情况:无需公参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天然气燃烧废气:烟气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故不新增生活污水。现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其中氨氮、总磷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间接排放限值)纳管,****处理厂,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其中COD、氨氮执行《****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本技改项目无固废产生。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保持设备正常运行,减少设备因故障引起的高噪音;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0570-****913
通讯地址:****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