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5日嘉兴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凯鑫森(******公司年产1113万平方米高端光学膜建设项目 | 嘉(平)环建〔2024〕49号 | 2024年6月25日 | 见附件 |
2 | **金石智诚年产1000台3D打印机、5000吨3D打印材料项目和3D打印定制服务产品建设项目 | 嘉(平)环建〔2024〕50号 | 2024年6月25日 | 见附件 |
3 | ******公司年产40万件氮氧传感器项目 | 嘉(平)环建〔2024〕51号 | 2024年6月25日 | 见附件 |
公告期为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分局
联系电话:0573-****1863
通讯地址:**市胜利路380号(政务数据办)二楼210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区
相关附件:嘉(平)环建〔2024〕49号凯鑫森(新仓镇).pdf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