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放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投放项目
二、拟采购货物、服务的说明:****广场户外电子屏广告投放
三、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的名称:**市****公司
四、单一来源理由: 为进一步提升我行在县域品牌知名度及影响力,提高市场份额,拓展客源,展示我行优势文化及产品,拟在**市主**一****中心广场——****广场投放户外电子屏广告。
****广场投放户外电子屏广告,主要有以下原因:1.区位优势:****广场位于**市碧景湾路15号,建于**河以南,****花园、新月半岛、银天佳苑、水岸**、浏**岸、碧景湾等**河沿**岸品质小区上下班必经之地,****剧院****剧院、****酒店、国家众创空间-****基地、天**公园、****广场等,车流密度的风光桥近在咫尺,交通区位优势得天独厚,是附近居民傍晚散步、遛娃、广场舞的首选之地,人气聚集。2.****中心:****广场近年来成功举办“欢乐**河“乡镇文艺晚会专场活动、“唱响美丽中国”金音杯歌手大赛,文化活动氛围浓厚,****中心枢纽,是各单位大型活动的首选之地。3.最大户外电子屏:本项目****广场户外大屏,被命名为浏**屏道。电子屏长14.72米,宽8米,面积将近120平方米,是**最大的户外宣传屏,为LED全彩大屏幕,其传播效应更震撼,为**市首屈一指的音视频传播发布平台。
****广场大型LED户外高清电子显示屏,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建设,2021年由****管理委员会授权**市****公司全额投资建设并获得独家特许经营权,独家特许经营权期限为2021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公示期自2024年6月25日--2024年6月29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
联系人:夏女士
联系电话:0731-****1268